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等三项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简化方法。法律依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采用本规定的简化方法:(一)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二)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三)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购买的防疫物资,如果是口罩、温度计、消毒水等耗材类的,可以直接计入办公费。如果是2000元红外线测温检测仪,要入固定资产。
计入劳动保护费进行公示。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的会计处理,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的费用,做会计处理时计入劳动保护费,具体如下:借:管理费用等-劳动保护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发放给员工,属于工作直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得,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支出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具体税务处理如下:1、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肺炎的药品、防护药品等实物,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的支出,允许免征个税。2、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可得,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如果取得了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则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即,疫情期间购进的口罩取得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的情况下,是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3、增值税:劳动保护费支出在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内,对于疫情期间购进的口罩,在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条件下,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公司直接购买口罩分录如下:借: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金-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