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一年有1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网上提交注册报名,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
初级会计证三年检一次。
根据《会计专专业技术资格考属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五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取得初级资格。
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2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4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5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3.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会计考试一年一次。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一)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中级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职称)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可申请初级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2个科目,才可以取得助理会计师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可取得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考试
初级会计一年可以考两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