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损失无法追回,或只能追回很少一部分,那会计所在的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适用的法律条款可以是渎职罪。如果损失可以追回,或是追回大部分,并且自己能补偿不足的部分,是可以免予刑事惩罚的。当然,无论是否能被追回,只要会计自己能将损失补足,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会计失职损失70万会判刑。因为会计职责是管理好一个企业财务和资金,当事人的失职会造成企业生死,所以职任重大。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根据相关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贷款审核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由于会计信息的失真造成各有关利益主体损失时,就会追究相应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会计人员需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当造假行为是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挪用了单位的财产,要单位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就显得不公平。犯错误的会计人员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视其是否尽到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应有义务,只承担失职或监管不严的责任。会计责任的承担或分担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个是工作失误吧,应该是罚款吧
根据《会计法》会计违纪的处分有: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