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feion1992024-07-25  0

多多人才网举办会计证继续教育加年检100元,不用本人去。还可办理变更,调入,调出,过期补办等。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满24学分后,由本人登录北京财政网站(www.bjcz.gov.cn)“会计业务”版块“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模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入口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请学员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以免错过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学习截止时间:2020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请各位学员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以免耽误其他会计工作的进行。

扩展资料:

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7、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通知

会计继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每年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我选择北京越洋教育,电话524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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