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技能补贴武汉

feion1992024-07-25  0

可以,得满足条件。

申领初级会计职称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意,是必须同时符合2017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证书能申领,在这之前取得的证书应该都不能算数,这个政策一方面是为了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另一方面是为了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补贴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应执行补贴标准,职工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2022年武汉市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为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一、申报条件:1.企业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3.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能查询证书信息。二、申报流程1.证书查询:2.网上申报:3.撤销申报(如果申报有误且经办机构尚未审核,可撤销申报)。法律依据:《武汉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对象范围: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条件: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3.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能查询证书信息。

可以,根据部分地区政策,具备相应的证书可领取补贴,考取初级会计证书的同学可领到1000元的相应补贴!但是这个补贴不是每个地区都有的,要看你所在地区是否具备,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

以济南市举例说明: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的文件,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100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职,缴失业保险满一年。申领时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缴纳五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

2、资格期限一年内: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离申领日期12个月以内取得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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