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传销?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为传销是的把戏,至少从媒体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当你对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可以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吗?"为什么听不见相反的意见?"当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吗?而且这本身就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行业。我几乎看了所有关于传销的报道当我们从CCTV里看见偷拍的录象时我们亲眼看见他们在,而且不用掩饰。我们都"看清"了传销的实质但我们真的"看清"了吗?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在修完经济管理学(我的第一个专业)时,对刚刚登陆中国的传销发生了兴趣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跟踪,研究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中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而该法蓝本就是以全球最大传销公司也是第一家传销公司安利的规则作的美国确立了传销的合法地位这样传销开始风行全球但每一个国家新接触到传销都有一个反复过程刚开始对此都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这实际上是考验一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智商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从90年代初期可谓战战兢兢,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许多文件但没有用,经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也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写的此时,出现了几家争抢管理权的现象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都存在部门利益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长一些因此,初步确立三家进行管理1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要管理)2是国家经贸委(此时朱总理在搞大经委,小计委)3是国内贸易部(现改为国内贸易局,划给国家经贸委管理)而被踢出局的是商业部(本来商业部就要被撤消了,无所谓)1996年元月,谋划很长时间的大陆第一本关于传销的杂志产生了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开办《传销研究》月刊我很有幸地拥有该杂志的创刊号刚刚登陆的传销公司都是国外的公司比如美国的安利集团,仙妮雷德公司台湾的爽安康国际机构,(原谅我把台湾归入国外,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把台湾看作国外公司来对待)以上都是名气很大的传销公司也都是世界传销联盟的成员问题较多的出现在台湾公司上但美国公司也有一些问题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卫生部查处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现了查处的第一次高潮比如小麦草公司,鸿泰公司等等我仔细分析了原因比如小麦草违反了食品法规而鸿泰公司传销的产品是珠宝无疑违反了银行法其他大批被查处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哪些产品不能传销,这是我要弄清楚的比如药品,贵金属及其制品,这些限制类物还有军火,毒品等国家控制物一般而言传销产品都是保健物正好在那时我国保健市场很火热,而保健物定义在法律不够明确甚至没有说法因此很多保健品厂家和商家便误导消费者大肆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当然这并非仅存于传销业)传销业内人士常说: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请问是否仅仅因为菜刀可能成为凶器而禁止卖菜刀?这个命题的立足点首先是传销并不是一无是处那么它的好处在哪里呢?我们从新闻媒体无法真知,(我本人就曾在某电台任职,深知新闻真实性)我陷入了思考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对传销的意见我在CCTV-2里听海南省长汪啸风如是说:(相信代表了许多行政干部的看法)"传销就是类似"击鼓传花",鼓声一停,传到谁手里就倒霉。"我研究传销是从数学模型研究起的再从经济学角度来做图形分析汪省长的比喻可谓毫无可取之处,但影响却很大所谓"击鼓传花"没玩过大概也看过这里的人是静态的人,并不随着传递而增加所以,总有手上拿到花的人,更糟糕的是,由于人数静态,每个人都有拿到的危险(除了击鼓之人,他是最安全的)而传销的人数是动态增长的,这是理论上可行的重要一点从人口学来看,撇开战争,大规模疾病等灾难因素2人结合生1人,再和另1人结合生1人当这样继续到若干代时规模图形就出来了,人口呈几何倍增了这就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核心部分这给营销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传销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当然如果还要更清楚地描绘传销的数学原理是很复杂的一个话题,要知道在哈佛有博士学位我将方向转向研究传销的营销流程和文化来源为此我陆续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接下来我将揭开传销的营销流程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传销到底在赚谁的钱?"这是一个很难又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先来看传统营销(区别传销)假设:厂家为A全国总代理为B省级大批发为C地极中批发为D县级小批发为E消费者为F流程图:A(1)----》B(1.5)---》C(2)---》D(2.5)---》E(3)---》F产品从A---》F完成了一个循环其中B,C,D,E都是中间环节,术语称物流环节(或渠道)说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与F进行交换的环节F通常是去E处买商品(当然这里E还可以发展零售商,忽略,不影响理论成立)F一般不会去A处直接购买产品OK,理解了A出厂时价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给B(其中成本0.7元)而B给C时可能加价至1.5元C给D为2元D给E为2.5元E给F为3元从1元出厂到F手里变成了3元那么请问还有2元在哪里?当然是B,C,D,E拿了那么合理吗?我们会说这样很合理。为什么?因为物流环节应该赚钱换句话说:没有创造物质财富的物流环节应该赚F的钱好了,来看看传销吧当初传销的理论设计是这样的F就直接从A处拿货,或者最多增加一个B这样减少甚至不要物流环节但是,请注意~~~~~~~~F拿时还是3元呵呵,这就是传销理论设计时的妙处了。妙在哪里呢?如果F只给A1元那么还不如传统营销经济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基于传统营销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用来支付物流环节的基本维持费和利润B,C,D,E都需要店铺储存货物,卫生费,工商税收,人员工资,运输费等等这些全部从这2元里出所以我们说F多出2元合理而A作为厂家成本0.7扣去,还有0.3元利润我们说也应该得。现在传销改变了分配规则只有A和F了,F还是出3元,但A只拿1元,还有2元呢?给F的上线(术语:推荐人)一个基本立足点,既然F从E处拿是3元,为何不可以从A处拿3元呢?而只是2元的分配对象变了。中国人的心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小人言利,大人言义。"你是我亲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赚我的钱呢?"很多人不能接受这种赚钱的方式,宁愿给不认识的E赚心里也舒服。这是当初创造传销的数学家营销学家也预料不到的。到这里应该清楚了,传销设计时其实和传统营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传销是赚本该物流环节赚的钱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把传销说得那么美妙,国家为什么还要禁止传销呢?问得好。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课题。从1998年开始我就正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让时间回到1996年吧还记得《传销研究》这本杂志吧从它的诞生开始似乎预示着传销从此步入正轨刚刚结束1995年的整顿(国务院曾经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暂停传销企业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国家特批41家企业进入传销业同年国内贸易部成立营销学会传销分会传销业界迎来了第一个春天但问题也接着出来了,全国12亿人口,只批41家其他企业每天在国家工商总局传销办公室里搞申报在巨大的压力下,国家局(简称)放水了一下放了几百家,并且将权力下放到省但国家局还是作了个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内销,并且只能批单层次牌。事情往往和出发点相去甚远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护主义再则,限制省内销也是空话,比如我北京的到山东出差,我就不能在当地买?那市场经济成什么了?于是犯规触电企业不断出现春天永远是那么短暂!传销进入坚冰时代这段时期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企业也可以拿到省牌。其中不乏皮包公司。而此时国家对传销业还是很陌生很多法规根本跟不上,于是李岚清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研究员下来调研1997年我正好有机会得知此事,两位在广东中山某公司我赶去中山,正好他们已经结束调研要赶飞机我只拿到他们写给李岚清调研报告的初稿复印件在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基本面还是正面的多些"呼吁立法规范传销市场,大力打击非法传销"这给冰冻已久的传销业带来一点曙光我拜访了中山公司的老总,发现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传销公司老总是北京人,该老总设想传销分内外,他打民族牌。此时我的第二个专业(会计学)也毕业了我作了个决定,到该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前提是我可以调阅所有文件,并且我将作为总部教育部专员下派去某分公司协助工作。我想真实接触一把公司的运作手法,结果我去了甘肃分公司在兰州我一呆就是3个月分公司老总是浙江人,我们相处很好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分公司对总部下派的专员都很防备我可以理解即使如此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这些以后专题写,现在还是谈传销)传销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被禁止状态但还是有这么多公司和人员从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呢?我产生了好奇。我这个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因此我选择去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几个大城市搞调研这时我接到某广播电台节目部的通知我正式进入新闻业进入新闻业后,我才发现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和老百姓一样对传销没有自己的认识,只是按照上面宣传口径来理解它我又问为什么上面新闻部门这么卖力打击传销呢?除了执行宣传任务,有没有别的原因呢?我在传销理论里找到了传销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体欢迎现在媒体非常强调拉广告广告费几乎成了某些媒体的唯一额外收入(说实话我在作主持人时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广告任务,简直影响本职工作嘛,专门有广告部,但现实是全体人员都要拉广告。)传销就是省去了广告费,靠口碑对抗广告媒体对此非常不满媒体没完没了地报道传销的负面影响无疑是促成传销灭亡的一个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自传销本身且不谈诸多打传销旗号的公司的"圈钱运动"看看正当公司的表现吧首先传销公司的产品价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虽然有的传销公司将价位降下来意图打价格战占领市场但可惜现实是偏高价位很受欢迎在价格上,很多投资者承受不了压力加上投资心态的不成熟情绪很容易激动,由于传销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所以当投资心态扭曲时,消费心态也不可能正常于是投诉案件日益增多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决心全面禁止传销的主要原因其时大陆政治气候有了一些变化政府面临政权建设瓶颈朝野诸多势力兴起中央急切需要实施一系列强硬手腕来加强集中制传销公司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文化理念"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拿破仑的这句名言主导着几乎所有传销精英们变相传销(即"老鼠会")之所以不合法,关键在于它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它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服务来赚钱。即使销售产品,其产品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偷逃税款,入门费都比较高,少则上千元,足以使不发达地区的部分人群倾家荡产,因此,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高,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中国没有拒绝传销只是加以限制因为中国人太单纯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不切合实际的东西的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不需要,大一的课程都是数学,物理,英语等基础学科,一般用不到电脑
基本上大学的课程用到电脑的不多,自己买只是方便点而已。
行业是传销?还是叫直销?违法吗?能不能做?好做吗?赚钱吗?
还得你自己去悟!!人家说太多也没用,你相信了就是真的!不相信就是假的。
因为他们都是有胆识、有眼光的人,但是现实有时候并非想象的那般美好,
因为亲人朋友的不理解,不赞成导致自己的市场破坏掉,叫不到人的比比皆是,真有一种英雄总是孤独的失落感,感觉梦想离自己越来越遥远了,心里也一直都在跟自己说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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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谁都想坚持,毕竟是自己真正看懂了生意,毕竟是自己人生的一次转折点,放弃谁都不会甘心,但是坚持并不是那么容易,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的下去,
毕竟yi地操作的现实摆在面前,吃喝拉撒住样样都要花钱,要是没发展就意味着没工资拿,但是每个月还得照样的开销相当于吃老本,一个月两个月还能坚持,但是时间一长压力就非常大了,所以yi地行业本身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这个行业所以我奉劝已经了解过yi地,
但还未申购加入并且很想去从事它的朋友一定要三思三思再三思而后行,要考虑到自己是否合适去yi地从事,不能被一时的兴奋冲昏了头.·这个行业至今有上千万的人从事,赔钱,那么肯定也有少数人挣到钱,这个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最基本的概念,货币通过一个不公平的渠道再次分配,流向极少数操纵者手里。当然就有部分人挣到钱了,这些人就是较早从事的那少部分人。
说实话,跟我同一时期的人,很多都做到了A级别,也有少部分真的挣到钱了。
但是比我晚的就基本上没有几个挣到钱的!所谓的“吃宾馆,住宾馆,万元打底的工资”,更离谱的是金扣的报喜鸟,穿金带银和奢侈手表,买车买房是吹给你们听的,提激情树立人生目标的,A级别的车就好像B级别的报喜鸟和那些装扮的行头一样的性质——欺别人的道具!钓鱼没有诱饵,鱼能上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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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到来是我们生在这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年代,互联网给了我们两全其美的办法,没错,就是2007年10月份推出的网络[资][本][运][作],俗称网资,它重新让我们点燃了希望,点燃了在异地操作遇到困难或者正打算去异地操作遇到困难的朋友的希望,因为网络[资][本][运][作]省去了很多开销环节,而且灵活性更大,网络[资][本][运][作]更利于操作,成功率更高,更利于社会稳定,具有以下6大优势:1.投资更小,1份580元,异地一份是3800,选择1—21份都可以,从事过程不产生运作费用(如:房租费,接待费等)。2.上平台时间更短,平均2-3个月上平台,目前为止最慢7个月上平台,异地操作平均一年以上上平台,最慢2年。3.不用谎言去邀约,网络市场广阔,网上发帖即可,看到现实后亲戚朋友也会做,因为投资少不用谎言直接直言相告,亲人关系也不会影响。4.可以在家全职或兼职做,所以不用放弃好的工作,家庭,传统生意。5.关键不用现场管理人,在网上交流复制好下面业务员教业务员如何发展就行。6.适合时代的模式,两条线发展,异地是三条线,两条线上平台之后按规定还可以发展第3,4,5条线。
其实,异地[资][本][运][作]和网络[资][本][运][作]的宗旨和目的完全一致,都是为了能够解决社会就业、快速打造中产阶级、培养高素质的民族直销队伍,所以,两者属于“殊途同归”。但是,既然网络运作的投资与运作风险更小、运作更简单、成功率更高,我们何不选择从事网络[资][本][运][作]呢、何必舍近求远蹲守异地他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