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给会计的

feion1992024-07-25  0

出纳没有责任,前提是有交接记录,一般情况下,出纳把单据交给会计,会有单据交接表让会计签字接受,如果会计已经签收了,出纳就没有责任。反之,如果会计没有签字接受,出纳就有责任。

出纳离职,没有交接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交给会计的,必须有个人在见证的情况下才可以。

单据有没有交接记录?如果没有你就有责任

出纳把单据给了会计在会计那里弄丢了,老板现在告我们利用职位挪用公款,请问出纳有责任吗?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出纳给会计的那个单据,整个过程有证明或者有个记录,那么出纳应该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出纳可以从付款给对方的单位,取得证明这个款项确实是给对方了。只是这个单据给弄丢了。只要出纳不贪污,应该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79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