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它本身的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叫做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来源于网络
按新准则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提折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题从05年7月开始提折旧.
05年7月-06年6月,即第一年的折旧额是:(730-10)*5/15=240万元,
06年1-6月的折旧额:240/2=120万元
06年7月-07年6月,即第二年的折旧额:(730-10)*4/15=192万元
06年7-12月的折旧额:192/2=96万元
06年全年折旧额:120+96=216万元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的起始时间是购入固定资产的下月,截止时间是折旧期限结束的后一个月。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