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专业考几科

feion1992024-07-25  0

宣传就不做了,发点经验给你。(本人原创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三门,分别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如果你不是学会计的,可能会有点难度,毕竟从新学新的知识。那还是我告诉你学会计算了。首先,说一下怎么学《会计基础》学会计最重要是归纳对比记特殊:1.(1)从基础来说,首先前面讲的会计的概念,会计的职能,会计的假设,会计的质量要求,这些都是最喜欢靠的,也是都是理论知识。(2)会计基础:也就是会计流程以及设计到的一些工具,比如会计科目,会计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账务处理流程,这些都是理论。这里面归纳对比就是,归纳会计科目/账户/凭证/账簿/流程的分类,以及分类后的适用性,然后优缺点,别看我讲的好像很容易懂,但是实际上归纳对比起来不容易。(3)会计实务(有的省份有实务,有的省份没有实务部分):可能大家看起来就会头疼,“借贷就会混淆”,怎么归纳呢?A.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这个就是合算内容的区别。B.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投资减值,这些也有归纳的,哪些可以冲回,哪些不能冲回,有区别的。C.对比:你比如说应收账款对比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对比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对比其他应付款。实际上也就是科目核算内容的不同。D.一借多贷法,或者一贷多借法,我给你打个比方。比如甲企业购买乙企业1块的货物,出现这么几种情况,A银行存款付款B签发银行本票C赊销。(不考虑增值税)就可以用一贷多借法借:A银行存款B应收票据C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这个是最简单的层次,等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还有对比的。你比如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首先这个科目核算的内容不同了,区别在哪,对于确认有什么区别,后续计量有什么区别,用什么价值入账,归纳的东西多了,也是容易混淆的。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归纳数字,比如会计证继续教育“24”小时,代理记账公司的主管至少“3”年经验。(2)归纳带“性”,“根本任务”“基本任务”,带“条件”字样的语句。如果跟你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懂,那建议你报中华网校跟着学吧。以后你考职称,注册会计师你就知道,中华网校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百度搜索一下“会计考友论坛”或者加我百度HI.最后祝你考试顺利,工作顺利。

自考会计本科课程: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英语(二)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线性代数(经管类) 6.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上机) 7.资产评估8. 审计学 9. 高级财务会计 10.财务报表分析(一)11.市场营销学 12. 会计制度设计 1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14. 金融理论与实务15. 毕业论文注:1、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中级财务会计(8)、成本会计(5)、财务管理(6)。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6)、中级财务会计(8)、成本会计(5)、财务管理学(6)、管理会计(6)。

自考本科会计学需要考15门左右的科目,需要考生一门一门全部考过后才能够申请毕业,自考本科会计专业要考的科目分为三个部分: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和加考科目。

自考会计学专业需要考的科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一)》、《审计学》、《金融理论与务实》、《资产评估》、《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学》、《面向对象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基础》、《信息系统开发》等。

另外,选考科目有《英语二》、《财政学》、《会计制度设计》、《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等,加考科目有《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国际经济法学概论》等。

就业方向

从公司本身来说,会计作为一个公司的核心职位,社会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因此就业渠道很多,以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单位从业居多。会计专业的人士可在以下岗位工作:

企业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成本会计、税务规划、预算分析;

政府财务:审计、财务报告、财务管理、预算分析、研究类工作;

公共会计:国际会计、审计/保证服务、税务、环境会计、法务会计、信息技术服务、个人财务规划。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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