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披露对于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随着信息披露全球化趋同的发展,信息披露未来的趋势发展也就显得更加明朗:充分性、及时性和可读性.而这一发展同时也需要社会文化的改善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支持..建议楼主要看全文就去百度的文库找找吧!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走上了规范的公开披露信息轨道。但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随着“郑百文”、“银广厦”等恶性虚假披露事件的曝光,监管不力问题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焦点,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效率。监管失效既有监管制度目标事实上的错位、监管所需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又有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等原因。本文以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目标为中心,力图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有效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一.确定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目标构建有效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首要之举是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目标,增强监管目标的稳定性,走出监管目标多元化多变性误区。按照“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IOSCO)”的原则,证券监管目标有三个:第一,保护投资者利益:第二,确保市场公平、有效率和透明:第三,降低系统性风险。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就不会积极介入,不介入自然也就不会有市场。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成为证券市场监管的首选目标,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活动中一个主要的、专门的领域,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目标也应服务或服从于证券市场监管的总体目标,定位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是信息披露问题,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证券市场效率。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决定着证券市场能否有效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因此我们要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构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的立足点。二.建立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目标的有效机制(一)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健全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是做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稳固了,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才能有制度保障,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信心也才能更加坚定。1.改进和完善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证券立法。修订《证券法》和《公司法》中已不适应市场发展的条款,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尽快与国际接轨,引入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机制,强化民事赔偿制度等。进而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确有法律依据,形成较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监管手段的有效实施。2.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信息披露规则。对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细化和修订,特别是要注意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增强规则对实际的指导性;同时还要尽快减少真空地带。一方面要检视己经颁布的会计准则,寻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另一方面是检视当前的实际,寻找其中的新情况、新交易、新事项,并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构建上,进一步推动具体准则的制订,以使之能对会计实务作出较为全面之规范。3.建立和健全审计准则体系。在维持现有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前瞻性和科学性基础之上,结合具体国情,修订和细化审计准则,确保审计准则的现实可行性;考虑到整体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良莠不齐问题,有必要在准则建设之外制定一些配套措施,为注册会计师创造更好的职业环境。目前,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从此次发布的准则目录即可看出,不少准则涉及的事项都是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手段或新途径。新会计准则,从信息披露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原有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了全面的梳理和显著改进,创建了比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准则对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和内容的全面系统的规定,将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考虑到新的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来的变化,相应地及时修改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使得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计算及会计信息的披露尽可能地与会计准则的要求协调一致。对于此次同时建立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这有利于促进中国注会业的执业水准,当然也赋予了注册会计师更多的责任。两大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将导致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一个巨大飞跃,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二)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运行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还应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有效运行。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主体各有自身的优势,也都有一些缺点或能力不及之处。它们在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时能够互补,在问题发生的不同阶段起不同的作用,缺一不可,共同构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运行机制。有效监管制度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信息从产生到最终向市场公布的整个过程应该处处防范,层层监管。会计信息披露须经过三道监管,首先是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管,如独立董事的设立、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属于此类;其次是外部监管,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强制性审计签证、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证监会的事后监管等。最后是社会监管,如新闻媒体监督。1.加强内部监管,使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能在一开始就得到有效的抑制。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可采取如下措施:(1)健全董事会。应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独立的作用,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建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4)建立和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2.外部监管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行为的关键环节,各监管主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在IPO阶段,证监会拥有最终审核权;在持续披露阶段,证交所处于监管的第一线,证券交易所应履行一线监管职能,明确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权力隶属于证券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则扮演着“经济警察”的角色,担当着鉴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合法性、公允性的重任。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主要进行质量上的严格把关。尤其在现行核准制下,要求中介机构和公司自身严格掌握发行和上市条件,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否则他们将会面临被诉讼的危险。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主体中唯一的行政力量,应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中发挥作用,且在监管时应考虑监管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不应盲目扩大权力,造成对证券市场的过度监管,而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本身的优势,为市场力量参与监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事后严格查处违规事件上,提高证监会的威慑作用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会计估计多数被企业用作利润的操控项目。
会计估计是将延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划分为一定的期间,并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定期确认和计量。主要包括:1、坏账是否会发生以及坏账的数额。 2、存货的毁损和过时损失。 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大小。 4、无形资产的受益期。 5、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 6、收入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金额。 7、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的发生以及发生的数额。要注意会计估计方法的合理性,以此确定会计报表中有关数字的准确程度,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继而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要关注会计处理方法对利润的影响,由于会计估计主要依靠会计人员专业判断,所以在原始记录相同情况下采取不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编制不同财务数据的会计报表,得出不同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