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不同的设置,所以建议大家先打电话咨询,符合条件后即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申领。
一、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条件:
1.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申领程序:
1. 我们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
2. 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
法律分析: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