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报名

feion1992024-07-25  0

一、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按照财政部文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1、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直接上上海财政局官网有会计继续教育申请入口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校打开中华会计网校()网页后,点击“继续教育”或点击左上角方框“继续教育入口”,进入后在地图列表中选择“上海”。

第二步:学员登录在学员登录框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第一次登录的学员需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填写身份证号、姓名,一旦提交,信息则无法更改)。

第三步:选择学习年度并进行网上支付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年度并进行网上支付。

第四步:选择课程

缴费成功后,选择相应课程。必修课选择完成后,选修课自动开通。

第五步:网上学习课程开通后,点击课程列表中“进入听课”按钮进入,根据适应自身的网络环境的听课效果进入,并选择本次需要学习的章节进入听课,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第六步:预约考场学习时长累计达到24学分/课时,可参加线下考试。网校提供模拟考卷供大家练习。

参加考试人员可点击“预约考试”预约考场,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预约测试次数最多为三次。参加测试而未能通过的,前次测试10天后再重新上网预约补测;预约测试而未参加测试或者违反考场规则的,前次测试30天后再重新上网预约补测。

考试结束,登录培训页面,预约考试中显示成绩满60即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当年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不需要继续教育,明年你要是初级考试通过的话,就可以抵免2011年的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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