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年的教材变动还是很大的,接下来我就逐一给大家说一下:经济法: 2021年1月,《民法典》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教材第一章涉及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涉及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章因受民法典颁布的影响,明年教材会进行重新编写。 同时,新《证券法》的实施表明我国证券公开发行将全面推行注册制,结束证券发行的核准制,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优惠政策每年都会略有调整。会计实务: 2020 年教材删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两章,预计 2021 年有可能会加回来,并且按照新修订后的准则编写。“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对 2021 年的教材政府会计有影响。其他内容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会变化,财务管理: 2021 年《财务管理》教材预计没有较大的章节和内容调整,可以参考 2020年教材内容进行学习。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我哦~
题主,你想问的是221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变化吧。2021年度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相比较上年度来说,变动比例大约为30%,变动章节主要是第二章资产,第三章负债,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六章财务报表,第八章政府会计基础;2021年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比较于上年度来说,变动比例同样大约为30%,变动章节主要是第一章总论,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尽管两门教材内容章节都有变动,但是具体到内容来看只是少量的新增调整删改,整体变动不大。
【导读】尽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了,但是我么从中总结出了重要的规律和方法,尤其是一些变动的章节,势必会成为2021年中会考试的重点,那么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会发生哪些变动?下面给大家进行了具体预测,赶紧来一起看看吧。
1、2021年《中级实务》预计变动
预计变动一:政府会计,在会计司发布的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公告中得知,第二条“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在2021年更新的教材中会有所影响。这一知识点在2020年教材的第十八章 政府会计,第二节 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预计变动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在2020年教材中,是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这两章删除的,预计2021年会重新修订后增加回来。
2、2021年《中级经济法》预计变动
预计变动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在2020年的教材第一章涉及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涉及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章都是有关于民法典的内容,因受政策的影响,2021的教材肯定会进行更新。备考2021年的中级考生,可以先按照民法典相关内容学习。
预计变动二:民间借贷合同,在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议”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这就表明之前的年利率,比如24%、36%等,将发生变动或者退出历史舞台。
最后,《财务管理》预计没有较大的章节和内容调整,可以参考2020年教材内容进行学习。后续若有其他预计变动信息,会及时通知大家。
3、2021年《财管》预计变动
目前为止可能就是《财务管理》这一科目没有较大的章节和内容调整,考生们可以放心的参考2020年教材内容进行学习。
4、还需特别关注的两项
证券法:我国新颁布的证券法,表明我国证券公开发行将全面推行注册制,逐渐的结束证券发行的核准制。
增值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每一年都是有所调整的。备考2021年的中级考生,可以先按照新的政策先学习对应的计算内容即可。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章节变动有关内容,希望2021备考考生可以先避开这些有变动的地方,主要将学习重点放在无变动的重点章节上面。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多,计算量大,记忆公式多,各位考生一定要按照备考计划,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能一次通过所有科目!
变动不太大,经济法的变动还是有点大,但是会计还好,基本没有变化(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