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牵制阶段,特点:是以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每项业务通过正常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功能进行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2、内部控制系统阶段,特点: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3、内部控制结构阶段,特点:一、首次将控制环境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二、不再区分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而统一以要素来表述。这一阶段的内部控制融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于一体,从“系统二分法”阶段步入了“结构三要素”阶段。4、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阶段,特点:一、对内部控制下了一个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定义。二、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内容。5、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阶段,特点:内部控制的目标、要素与组织层级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紧密相连的有机统一体系:同时,对内部控制要素的进一步细分和充实,使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日益融合,拓展了内部控制。
很大的题目,会计内部控制,首先要制定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出纳职责分明,会计岗位互相牵制,岗位定期轮换-----,这是最初的要求、也可以说是会计内部控制的起源吧。
1997年;从中国在会计领域走过的道路看,内部控制具有典型的标志。199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一个准则,即《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首次提出了内部控制概念;1999年,新的《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将内部控制的本质写进了法律,第二十七条的四句话可以概括为:责任分明、授权批准、财产完整、内部审计;2001年,财政部根据第二十七条制定内部控制的规范,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等做出了原则规定。此后,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纷纷出台,渐成体系。可以将这段历史称作是内部控制法规规范的推进期。 2006年1月,财政部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之后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发布了中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可以将这段时间称作内部控制实务规范的推进期。
内部会计控制的内涵也是随着人们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最初,内部会计控制并未与内部控制的定义严格区分开来。美国会计师协会审计程序委员会下属的内部控制专门委员会早在1949年定义内部控制“是企业所制定的旨在保护资产、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相互配套的各种方法及措施,”而后,从内部控制评审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一种法律责任考虑,该委员会将内部控制的四个目标一分为二:前两个目标的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后两个目标的控制是内部管理控制。会计法理控制。1972年,美国准则委员会(ASB)《审计准则公告》的制定者,循着《证券交易法》的路线进行研究和讨论,在第1号公告(SAS NO.1)中,对会计控制提出并通过了今天广为人知的定义:“会计控制由组织计划以及与保护资产和保证财务资料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构成。会计控制旨在保证:经济业务的执行符合管理部门的一般授权或特殊授权的要求;经济业务的记录必须有利于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或其他有关标准编制财务报表,以及落实资产责任;只有在得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接触资产;按照适当的间隔期限,将资产的账面记录与实物资产进行对比,一经发现差异,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001年6月,我国财政部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财会[2001]41号》第二条规定:“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现代企业管理越来越多地要求将内部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区分开来,并将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中心环节。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无疑是内部控制的是基础环节。要抓好内部控制,首先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