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价内税和价外税是相对的,是国家提取企业盈利的一种课税方式,属于计划价格体制下,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进行中,掌握考点也是初级会计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价内税,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价内税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分子什么时候是1-税率,什么时候是1+税率?
回复:
学员注意,价内税在组价的时候,这里是1-税率,比如我们的消费税组价的时候用的就是1-税率,而对于增值税价税分离,计算不含税价格的时候,我们除以的是1+税率。
【例-单项选择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含税收入318万元,取得奖金5.3万元。咨询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该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是()。
A.(318+5.3)÷(1+6%)×6%=18.3(万元)
B.318÷(1+6%)×6%=18(万元)
C.[318÷(1+6%)+5.3]×6%=18.318(万元)
D.318×6%=19.08(万元)
【答案】A
【解析】(1)题目明确说明“318万元”是含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2)取得的奖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价内税,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导读】纳税调整是根据国家相关机构制定相关税法,对于企业所得税等进行调整,和利润总额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进行中,掌握考点也是初级会计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纳税调整,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纳税调整
提问内容:间接法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目的?
回复:
您理解下为什么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而会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是不区分是否免税,是否能税前扣除这些因素的,就是用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的支出,以国债为例,国债利息是免税的,但是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国债利息的收入也是在其中的,那么交税的时候,因为国债利息不需要交税,但是会计利润中已经加入了,所以调减,再比如业务招待费,发生了10万,但是扣除限额是6万,也就是说,会计利润中10万的支出都减去了,但是算税的时候,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减去6万,那么就是减多了4万,这4万是需要交税的,所以需要调增。
【例-单项选择题】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受灾地区捐款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
A.6万元
B.10万元
C.3.6万元
D.4万元
【答案】C
【解析】(1)直接捐赠的6万元不得扣除;(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的4万元,限额=30×12%=3.6(万元),当年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3.6万元;(3)如果涉及“间接法”,本题纳税调增额=6+4-3.6=6.4(万元)。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纳税调整,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另外学习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祝大家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