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对计提折旧的规定

feion1992024-07-25  2

法律分析:(一)从空间范围确定哪些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哪些固定资产不应当提取折旧二)确定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的额度是多少三)从时间范围确定应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什么时间开始提取折旧,什么时间停止提取折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会计折旧:标准、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停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2、税法标准:不得低于下列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火、轮、主要设备10年汽车、电子设备、工具等5年预计净残值5%,外资企业10%。3、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多种的折旧计算方法,但是一种固定资产一旦选定了折旧方法后,只有在本会计期间允许修改,以后期间将不再允许修改,只能通过变动单调整,请务必慎重。4、不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1、先提残值=原值*5%2、月折旧=(原值—残值)/折旧年数/123、累计折旧=每月折旧加起来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1、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有: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有: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3、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①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有: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②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有: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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