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支出功能包括

feion1992024-07-25  0

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印发 财预字[1997]第287号):第二十六条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 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5年10月10日印发 财库[2015]192号):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核算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第二十六条 总会计核算的负债具体包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暂收及应付款项、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转贷款、其他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国库集中支付中,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未支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后形成的债务。暂收及应付款项是指政府财政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债务,包括与上级往来和其他应付款等。暂收及应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政府债券是指政府财政采用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筹集资金而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和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以政府名义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款项,以及通过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借款形成的负债。应付转贷款是指地方政府财政向上级政府财政借入转贷资金而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和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其他负债是指政府财政因有关政策明确要求其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而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应付代管资金是指政府财政代为管理的,使用权属于被代管主体的资金。

主要功能支出科目(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分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外交。分设8款:外交管理事务、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宣传、边界勘界联检、其他外交支出。3.国防。分设3款:现役部队及国防后备力量、国防动员、其他国防支出。4.公共安全。分设11款: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教育。分设10款: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教育附加及教育基金支出、其他教育支出。6.科学技术。分设9款: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文化体育与传媒。分设6款: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分设17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设6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医疗卫生。分设10款: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农村卫生、中医药、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1.环境保护。分设10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其他环境保护支出。12.城乡社区事务。分设12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农林水事务。分设7款: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4.交通运输。分设4款: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分设19款: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产业、旅游业、涉外发展、粮油事务、商业流通事务、物资储备、金融业、烟草事务、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中小企业事务、可再生能源、能源节约利用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其他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6.其他支出。分设5款:预备费、年初预留、住房改革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支出。17.转移性支出。分设8款: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外转移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

您好,(一)政府支出按政府职能分类按政府职能分类,实际上就是按费用类别分类。按照政府职能划分,政府财政支出可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二)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以购买者的身份在市场上采购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购买性支出,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即实行等价交换。对市场运行而言,购买性支出,对消费和生产具有直接影响,可广泛用于调节各项经济活动。一定时期内政府购买性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对市场物价、有关产业发展有重要调控作用。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国民经济面临工业化的繁重任务,政府财政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占较大比重;转移性支出,是指预算资金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等。转移性支出,由于是价值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就不可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与购买性支出相比,转移性支出的重点在于体现社会公平,而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则是间接的。在经济发达国家,市场发育程度高,社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财政分配政策重点倾向于体现社会公平,因而转移性支出占较大比重。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以此可分析政府预算政策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和选择,以及政府对市场运行干预的广度、深度。(三)政府支出按支出具体用途分类按支出用途分类,是我国迄今为止的财政支出的主要分类方法,它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关于社 政府支出按支出具体用途分类,在我国现行预算制度下,主要包括: (1)基本建设支出。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3)科技三项费用。 (4)农业支出。 (5)林业支出。 (6)水利和气象支出。 (7)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 (8)教育事业费。 (9)科学事业费。 (10)卫生经费。 (11)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13)国防支出。 (14)行政管理费。 (15)外交外事支出。 (16)公检法司支出。 (17)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 (18)债务本息支出。 (19)其他支出。 政府支出按具体用途分类,是同国家预算科目的设置相一致的,这种分类可以全面地反映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有利于各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可以更好地对各项支出进行管理和监督。(四)政府支出按其功能分类政府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外交支出。(3)国防支出。(4)公共安全支出。(5)教育支出。(6)、科学技术支出。(7)文体广播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医疗卫生。(10)环境保护支出。(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农林水事务支出。(13)交通运输支出。(14)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5)其他政府支出。包括未划分到以上功能中的财政支出。这种政府支出划分方法,有利于体现政府各项支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功能、作用,可分析资源在不同领域的配置状况。(五)政府支出其他分类方法1、政府支出按部门划分 政府支出按部门分类:预算支出可分为工业部门、农业部门、商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社会保障等部门支出。 将预算支出分为工业部门、农业部门、商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社会保障等部门支出,一方面,可以分析政府的部门政策导向,一般而言,政府对那些部门投入多,那些部门事业发展快;另一方面,将预算支出按部门分类,直接为编制部门预算服务。 2、政府支出按预算编制方法划分 政府支出按预算编制方法,可分为经常性预算支出、资本性预算支出。经常性预算支出,是指满足政府履行日常内外职能所需要的支出,这部分支出一般都是无偿性支出;资本性预算支出,是指投入社会再生产领域,形成各类资产的支出,这些资产以后可为国家财政带来利税收入。将预算支出分为经常性预算支出、资本性预算支出,可分析政府履行基本公共管理职能与干预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 3、政府支出按预算管理体制划分 政府支出按预算管理体制划分,可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中央预算支出,是指中央政府满足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物品服务的支出,体现中央政府职能实现的程度;地方预算支出,是指地方各级政府满足区域性公共物品服务支出。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分析各级政府履行其职能的具体情况,以及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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