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知识之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解读的税法知识,欢迎阅读。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解读]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涉及增值税二级科目设置增加为十个。增设“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与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将“预缴增值税”改为“预交增值税”,并与“简易计税”科目由原来的三级明细科目提升为二级明细科目,新增“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解读] 与征求意见稿不同,这里恢复了原“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个三级明细,将“简易计税”科目由原来的三级明细科目提升为二级明细科目,从而维持了“应交增值税”下辖10个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结构,
维持了“应交增值税”下辖10个三级明细科目的处理,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发生的当期计提、扣减、结转业务都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按10个三级明细科目详细核算,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解读] 一般来说 月末做如下分录
1、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解读] 该二级明细为增设科目,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把“预缴”改为了“预交”,会计处理的规定基本一致。科目核算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需预交增值税的几种特殊情形,考虑了建筑房、地产等企业开发周期长,预交税款与实际纳税义务时间跨度大的情况,单独设置二级科目核算,贴合税法规定,更便于期末对增值税相关金额分项目列报的要求。
注意: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注意:房地产企业等企业,“预交税款”的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不能结转入“未交增值税”。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解读] 确认了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办法,核算内容里增加了36号文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13个月)抵扣的处理。
例如,公司购入不动产或购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60%入账)
——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购入物资改变用途,用在建工程(自建)情况。通常这种物资材料在分批购入,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在转变用途的当期,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从改变用途的当月算起,第13个月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6号文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解读] 这里核算的主要是由于会计与税法在确认收入时点不一致时,产生的待后期开票确认的销项金额,这样处理解决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会计入账金额需价税分离的要求,符合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也能帮助企业更清楚未来将产生的应纳税金额。
如,跨年出租房产的业务,如果合同约定承租方在最后一年的期末支付全部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在第一年的期末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解读]从目前来看,这其实变成了一个多余的科目,估计以后不会用到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
自2016年12月1日起,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解读] 与征求意见稿比较,将该科目提升二级明细,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发生的当期计提、扣减、缴纳业务分离,该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业务,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解读]本科目是这次发文“应交税费”下新增的一个二级明细科目,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值税税制下,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当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税金不在此科目核算。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解读] 本科目是这次发文“应交税费”下新增的一个二级明细科目,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对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应该通过此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解读]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业务相对一般纳税人而言比较简单,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核算压力。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1.企业从国内采购货物:借:材料采购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3.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4.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材料)等贷:银行存款等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6.企业进口货物: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8.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借: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9.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借: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10.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借:材料采购等贷:银行存款等(二)销项税额核算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借:银行存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等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应付股利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等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借:银行存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等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直接作销售处理,则:借: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则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等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借:长期投资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或:借:长期投资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等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则: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或:借:在建工程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8.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业务收入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收入(三)出口退税的核算按照规定,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应补交已退回的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银行存款(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企业购进的材料物资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在建工程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物资、产成品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会计分录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等(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核算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次月初结算上月税款时需要补缴税款时,作与上述同样分录;收到退回多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预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次月初结算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按补缴税款作同样分录;需要退回多缴的税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从国内采购货物:
借: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3.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4.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6.企业进口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8.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9.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10.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入免税农业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项税额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等
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直接作销售处理,则: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
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
存商品等
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则: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
8.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按照规定,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应补交已退回的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企业购进的材料物资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在建工程
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物资、产成品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等(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次月初结算上月税款时需要补缴税款时,作与上述同样分录;收到退回多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预缴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次月初结算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按补缴税款作同样分录;需要退回多缴的税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扩展资料
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增值税给会计核算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影响,会计核算的影响集中于会计政策的变化上。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计量方法,增值税缴纳方法与折旧政策,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远不如此。第一,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初始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固定资产所交纳的增值税税款实行全额一次性抵扣,不再计人固定资产成本,使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所下降。第二,增值税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生产用设备折旧费用的减少会降低当期的存货成本,提高企业利润。第三,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会使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有所变动;对于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增值税改革会导致投资当年的利润和现金流上升,但以后各年的利润和现金流不再受增值税影响。【拓展资料】现行增值税征收采用两种方式,即一般纳税人征收方式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率是6%(工业)或4%(阁业)。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会计处理为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显然,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额是记入存货成本,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这就对损益核算构成了结算滞后影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而非消费型增值税,因而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这部分增值税通过折旧进入成本,一般来讲对企业损益核算构成的是结算滞后影响同样,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和改建而调整原值的,所耗用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额,也对损益核算带来结算滞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