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借款利息多少合适

feion1992024-07-25  0

其实法律是禁止企业之间拆借的。不过民间贷款一般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四倍,是有效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是4.35%的年利率,六个月至一年是4.35%。短期贷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还款期在一年以下的各种贷款,包括生产循环贷款和临时贷款等。相反的是长期借款。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短期贷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偿还一定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借的各种贷款,还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短期贷款主要包括经营循环贷款、临时贷款、结算贷款、票据贴现贷款、卖方信用贷款、存款预支贷款和专项准备金贷款等。拓展资料借款人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在中国有永久居留权、在当地城镇有永久居留权(或有效居留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 有合适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单位必须是贷款人认可的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并由贷款人代为支付工资;4、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账户;6. 与贷款人签订协议,同意从其牡丹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除贷款;7. 贷款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短期贷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贷款的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应签订贷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时间等);二是贷款利息的核算;三是贷款还款的核算。短期贷款一般都有短期期限,通常是根据获得贷款的日期所获得的金额进行记录。短期贷款利息费用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如果短期贷款按月计算利息,或一次偿还本息,但利息金额不大的,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短期贷款的利息按季度(或半年)收回,或一次性偿还本息,但如果利息金额较大,可按月计提、确认、支付。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具体利率标准如下: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1000000*6%/12是个月的利息,用它除30是一天的利息,再乘15是除去借入借款前半个月的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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