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点击“公众参与”栏目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模块查询。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纳税人的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地点、违法事实、处理处罚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此外,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也会定期不定期的发布“黑名单”信息。
关于国家税务黑名单的相关介绍:
7项税务总局直接公布的“黑名单”标准: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逃避追缴欠税、取出口退税等方法,被查补税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000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5000万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
作为一个代理记账的,连进入网上税务大厅查看自己纳税状态都不知道,你会计跟谁学的?
财务负责人是否列入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章 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发布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归集到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第十一条 财政部应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应通过本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推送至本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 除依法不得公开和特殊情况不宜公开的外,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会计人员黑名单相关信息。财政部应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会计人员黑名单查询服务。
会计人员黑名单相关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对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可通报列入对象所在单位或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