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司不同,可以参考主要账务处理: 1、工程合同款挂账: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确认工程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收入, 4、结转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毛利, 5、结转本期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主营业务成本。 收入一般是按完工进度确认的,但要注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4)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以及原收入准则指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本准则的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客户合同必须同时满足5项条件。 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工程施工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X
贷:应收账款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材料费
贷:原材料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支付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分包成本的确定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工程类会计账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来确认对应的分录,比如企业购进原材料时的账务处理与其他企业类似,计入到原材料科目核算,其分录为,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实际领用材料时,再转入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核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XX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