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经济活动

feion1992024-07-25  0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3.《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拓展资料政府的业务活动可分为政务活动、商业活动和信托代理活动三类。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应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主。不同的政府业务活动对会计系统所期望达到的境界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也应从政府业务活动的特点方面来进行考虑。政务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是本期财务资源的来源、使用和余额;商业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集中于运营收入、净资产的变动、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流动;而信托代理活动计量和报告的重点是净资产和净资产的变动。也就是说,商业活动更关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等信息,通常不太关注预算比较信息或有关资金流入流出信息。政府会计内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来可称为“一项制度,两个体系”即: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有三个特征:一是政府单位执行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就是说,无论是政府的行政部门、非行政部门或是其构成实体等,执行的准则和制度是统一的,不是分类的(比如,我国预算会计就是分类的,包括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建设会计等)。另外,所有政府单位使用的政府性资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资产,所有的政府活动形成的财政资源和财政责任,都要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和管理。二是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单位的财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综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信息。三是提供科学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政府会计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的种类经济活动状况,这些科学有效的信息有利于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强化政府的会计责任,有利于政府自身的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推进宏观经济管理。

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的联系和区别是:一、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联系:给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反映管理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一、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区别:(一)性质不同:1、政府会计: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2、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企业的资金运用、资金来源,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以及经营所得的财务成果,借以分析得失,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二)目标不同:1、政府会计:政府的业务活动可分为政务活动、商业活动和信托代理活动三类。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应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主。2、企业会计:以企业为主体,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必然要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三)功能不同:1、政府会计:监控预算执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财政透明度,评价政府绩效,解脱受托责任。2、企业会计:企业的获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必须提供方面的信息,以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需要,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资源使用的效益变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既要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的信息,还要进行经济预测,制定经济计划和预算,参与经济决策。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什么?1、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它以应收、应付作计算收入、费用的依据。凡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是否发生,均要计入本期;凡不属本期的收入、费用、尽管发生了,也不计入本期。2、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它是以本期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标准。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付出款项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只要在本期实际发生,即作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又叫收付实现制,实收实付制。

事业单位会计呗!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同,政府会计的内涵也有一定差别。本文将政府会计界定为是一门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情况,报告政府公共财务资源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专门会计。扩展资料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年63号改革方案文件,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改革方案提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改革方案确定的2015年应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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