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借贷定律

feion1992024-07-25  0

希望我的理解能够带来你的帮助: 所谓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是建立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等式的基础上,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时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是用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这就要看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的性质来决定。 (借贷记账法作为一种复式记账法方法最早起源于意大利,13世纪时,借贷资本家把收进的存款记在贷主的名下,表示债务;把付出的放款记在借主的名下,表示债权)

贷是存款、转入款项或工资收入明细,借是取款、消费和转出款项的明细。会计中的借贷只是个记账符号,要想记住借贷的使用首先要记住资产负债表就可以了。资产负债表左边是资产和费用类,借是增加,贷是减少。资产负债表右边是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那么右边借就是减少,贷是增加。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这样来记忆,等式左边的借增贷减,右边的则相反 借方在帐簿的左侧,贷方在帐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帐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宇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会计中的借贷是会计中的术语,表明记账的方向。

会计中的借和贷本身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只是纯粹的记账符号,表示会计要素的增加或减少的记账方向。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1.借:一般表示资产、费用、成本的增加;负债、收入、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2.贷:一般表示负债、收入、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费用、成本的减少。

借贷记帐法是指以会计等式为记帐准则,以借贷为记帐符号,反映经济业务变化的复式记帐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帐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会计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关系,而是扩展到记录财产和物资的增减,计算经营损益。

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对每一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全面进行记录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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