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法中有规定,企业在财务上出了问题,不仅主管领导要负责任,相应的会计人员也有责任,也要负法律责任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是可以的,但对过分要求我认为应提出来,不能他说什么都答应,很多老总是不懂财务的.
做会计的人一般也胆小的。你现在毕业如果放弃自己所学的专业,就等于前面都白费了,都必须从头开始,那得花很多的心思,没有哪一个工作是不累的,没有哪一个工作是没有……但不也有很多人做得很好吗?做一样就坚持下去
就是做假账啊,这的看你有没有本事了
贪污是个人行为,通常会计是不会贪污的。一般会计贪污作假需要会计和出纳用时串通作假才能过。因为出纳管钱,会计做账。每一笔货币资金都要和帐对应。如果出纳贪污,那么会计的帐就会对不上。就会露馅。相反如果会计作假,出纳不作假,没什么用,因为他见不到钱,所以一般要会计出纳一起作假,伪造原始凭证才可能,所以会计法规要求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岗位,一般私营企业老板会计和出纳中必定有一人是他的心腹!当会计的人员一般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不是贪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