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 会计基础:第一章 资产 第一节 货币资金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四节 存货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节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第二章 负债 第一节 短期借款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第四节 应交税费 第五节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 第六节 长期借款 第七节 应付债券及其他应付款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实收资本 第二节 资本公积 第三节 留存收益第四章 收入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四节 政府补助收入第五章 费用 第一节 营业成本 第二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三节 期间费用第六章 利润 第一节 营业外收入 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第三节 本年利润第七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六节 附注 第七节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第八节 综合举例第八章 产品成本核算 第一节 成本核算概述 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第四节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第九章 产品成本计算和分析 第一节 产品成本计算和分析概述 第二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 第三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 第五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综合运用 第六节 产品成本分析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第三节 净资产 第四节 收入和支出 第五节 会计报表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基础 第一节 财务管理概述 第二节 资金时间价值 第三节 风险与收益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和税率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营业税起征点和税收减免 第八节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的减免 第八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 银行卡 第四节 结算方式 第五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七节 结算纪律和法律责任
初级会计实务: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录),综合。 经济法基础: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全部都是税务,每题5分,3题),综合。 初级难度真是不大。我告诉你一些学习经验。 如果你是学会计的,那么初级不难,相比从业来说,账务处理强化了一下,报表也强化了,多了点税务知识的皮毛。 学会计最重要是归纳对比记特殊: 1.打个比方,归纳就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你可以归纳,再有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等,这些可以归纳,但要注意区别。 2.对比就是流动资产对比流动负债,如果你这么学,花同样的时间会有两遍的效果。 3.学会计实务,注意会计账务处理,都是按照这么一个顺序讲的。 A初始计量 B后续计量 C处置 4.经济法基础难点在税务,考试3个计算15分会出税务的计算,注重计税基础如计税价值计税数量,哪些该计,哪些又不该计入。这个很重要。与房子有关的税务年年会考,你可以看看历年题,证实我的说法。 5.初级会计实务新增的一章,也是难点,尤其对于非会计专业的考生,财务管理基础,尤其注意算资金时间价值,实际上就是数学里面等比数列求和,还有反推公式一样的,主要不要去死记,这一章与专业的财管相比较,不难,但是对于历年来没有的这一章,新增的确是难点。单利复利好算,关键是年金终值现值,刚开始学有细节的,年金分种类,一般是普通年金也就是后付年金,每期期末收入或者支出的,但是这里不要死记,打个比方,光记得每期期末,比如12月31日收入或者支出,如果题目给出1月1日的怎们办呢?可以相当每年12月31日的,所以这里是注意的地方,也是技巧。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可以学习相关知识,祝您学业有成!(白du网盘:Asasikiu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