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需要辞职吗

feion1992024-07-25  0

可以。一般情况下,会计是不可以立刻辞职的,因为很多关于钱方面的事情要交接好。

如果想一直在财务这条路上走下去,建议还是离职。内帐说实话,用不上太多财务知识,税务接触不上,核算也不太正规,时间长了对你的财务思维养成会有很大影响的。

而且,如果好几年一直做这种内帐,会对你以后的财务道路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个时代,简单的核算会计可能不久就会被财务机器人替代了,我们财务在懂核算的前提下还要有意识的努力提高财务管理等管理型能力。

你要是会做内账了,外账上手非常快。但是你会做外账,内账不一定能上手。而且内账和外账本来就是互通的,只是内账相对于外账会更细一点,而外账就是照着书本去做,显得更直观。

一般而言一家公司如果足够正规那就不存在内外账的区别了,而一家公司如果有一些不够正规的地方,例如设置私户这些,就需要设置内账去解决。

因此如果有设置内外账的公司,一般他的外账是针对于外部提供数据的,内账就是为了管理存在的。也就是外账走技术,内账走管理,两条不一样路子,看你怎么想。

会计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需要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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