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如下:1、一般企业 75% / 175%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制造业企业 100% / 200%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3、科技型中小企业 100% / 200%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以上就是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的相关知识的分享,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10月份预缴申报可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1)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也可以选择10月份预缴时,对上半年研发费用不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2)2021年度,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有效期2022年起,不适用于2021年度汇算清缴)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相关回答如下:
高新企业申报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相关比例,即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若小于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不得低于5%。
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那比例就不得低于4%;如果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那比例就不能低于3%。
在进行高新企业申报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研发费用和销售收入占比深层解读:
1、研发费用不仅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数据,更可以从研发费的数据占比中看到企业真实的研发能力。高新企业申报中销售收入越多,研发费用也就越高,意味着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越大,产品的含金量更高。
2、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多说明了企业主要在境内自主研发,创造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好在高新企业申报中脱颖而出,并让我国科技实力得到更快发展。
3、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以及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要与申报企业计算的结果核对要一致。
4、很多中型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对财务要求不清晰,尤其是销售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关键要素认识不明确,希望在高新企业申报前负责人要进行提前统筹和规划,成立相关讨论小组,对照认定的规定要求进行数据梳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