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1.法定减免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列明予以减免的,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2.特定减免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3.临时减免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已实行减免税的项目有: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小轿车和轻型客车国产化;救灾物资;三资企业;内资项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加工贸易设备。
法律分析:1.按征收方法划分:(1)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2)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3)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4)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2.按征税商品流向划分:(1)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2)出口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3)过境税: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3.按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划分。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特惠税。4.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1.按征收方法划分:(1)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2)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3)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4)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2.按征税商品流向划分:(1)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2)出口税: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3)过境税: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3.按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划分。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特惠税。4.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关税减免主要包括类型:1、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列明予以减免的,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2、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3、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应答时间:2022-02-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