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说明,所谓的会计证年审指的就是会计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持烟台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只能在烟台市规定的培训机构或继续教育网站或允许的其他形式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当然如果选择在网络继续教育的话,只要能上网在青岛也可以进行)二、依据鲁财会[2006]23号文《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1、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2、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分为培训和自学两类,以培训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形式有:(1)经财政部门登记公告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培训(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2)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公告的网络远程会计培训机构实施的会计相关知识培训。(3)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举办的其他形式培训。3、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1)年度内完成一项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2)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3)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4)参加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奖项者。4、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由继续教育机构统一代为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符合第十一条所列情形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代办,持证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代办或由持证人员本人凭有关证书、刊物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经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在本省内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持培训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证明向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拿上你的身份证就行然后记住你的会计证编号和准考证号这个可以在你查成绩的网站看到
领取会计证所需要的证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成绩单;3、1寸或小2寸的近期免冠照片;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5、如果符合免考资格,并且当初报名的时候走了免考的手续,领取证书的时候还需要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注释:本人不在的话可以由别人代领,待领人除携带上述证件、表格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2020年8月起,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全国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现将我市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放机构
自2020年8月起,我市证书发放、补发工作由报名所在地(或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财政部门负责。 2019年及以前年度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继续由人社部门发放。
三、证书管理
(一)证书发放
1、发放方式。采取邮寄发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选择邮寄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电话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试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市)财政局领取。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考试合格人员采用邮寄方式领取,具体流程见附件2。
2、发放时间、地点。我市集中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日-3月1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领取证书,也可以按照证书管理号查询所属县级财政部门。证书管理号第六至九位,为领取地的区(市)财政局代码,如XXXXX0661XXXXX,领取地点为芝罘区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领取证书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补发
1、补发流程。会计人员登陆“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入口”填报信息,并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级财政部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补办。
2、办理时间。每季度受理一次提交的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书补发人员于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信息采集地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有关申报材料。(1)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吋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2)2000年(含)之后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吋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由接收证书补发申请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会计人员领取证书,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申请邮寄服务。
(三)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烟台2020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