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没有经济业务事项,会计核算也失去了对象;以不实甚至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成了没有规范,没有约束,没有科学可言的“魔术”手段,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二是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选择合作对象、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比较多,主要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此作出了限制性、禁止性规定。三是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是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范。其有二层含义:(1)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1.品种法(1)适用范围适用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如发电、供水、采掘等企业。(2)特点①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品种;②一般定期(每月月末)计算产品成本;③如果企业月末有在产品,要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2.分批法(1)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如造船、重型机器制造、精密仪器制造,新产品试制或试验的生产、在建工程以及设备修理作业等。(2)特点①成本核算对象为产品批别(订单法);②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一致,但与财务报告期不一致;③月末一般不存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3.分步法(1)适用范围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冶金、纺织、机械制造等。(2)特点①成本核算对象为各种产品的生产步骤;②月末要进行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③计算和结转产品各步骤的成本;④成本计算期是固定的,与生产产品周期不一致。
初级会计除了可以从事出纳、审计类工作,当然还可以从事会计类的工作,而会计工作又有以下划分:第一种是“做会计的”,即从事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披露的狭义上的会计人员,全国大约有1200万人,其中总会计师或“CFO”级别的,全国大约有3万人左右。第二种是“查会计的”,包括注册会计师和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资产清算评估人员,全国目前大约有8万名注册会计师以及30万左右的单位内部审计人员
1.扎实的专业能力会计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只有打下扎实的财务基础知识才能更好的胜任会计工作。所以,招聘者对任职者的首要要求就是要具备初级会计师证,有的企业甚至还要求必须是会计相关专业毕业。这就体现出企业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要求是比较高的。2.熟练的实操能力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现在的会计工作与财务软件密不可分。做账早已不是手写会计凭证了,而是需要会计人员在电脑上利用金蝶或者用友等财务软件来记录账目,并在网上进行抄税、报税。这些都需要会计人员具备熟练的实操能力才能胜任会计工作。3.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普遍认为财务工作是无声的,整天不是在埋头做账,就是在出财务报表,是不需要跟人打交道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公司内部,财务人员不仅需要跟同部门的成本会计、核算会计、总账会计等人员沟通工作,还要随时随地向公司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在公司外部,财务人员还会涉及到与税务机关人员以及工商局的人打交道,这就需要财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当然,并不是性格内向的人就不适合从事会计工作,内向的人只要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同样也可以胜任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