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长期股权投资是能减值的,计提了减值以后是不能再转回。这是个很重要的考点,必考,长期股权投资在CPA里都是难点和考点,相关知识如下: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分为两种情况:(1)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即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其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2)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即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和不解之处,欢迎追问我!如果您认可我的答案,请采纳。您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O(∩_∩)O谢谢
不是不得转回,而是不得随意转回,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事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可以转回,但是原减值事件没有消失,由于发生新的事件是存货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我自己有个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小结减值准备不能转回的资产常见的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在金融资产准则中核算的部分)。资产减值能够转回的资产范围:存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在会计处理中,基本上均是原会计分录的转回,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有些特别,权益工具通过资本公积转回,债权工具通过当期损益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