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在哪个区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在福州市长乐区,具体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 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简介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学校前身为始创于2004年的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发展潜力监测报告》中,我校2017年办学发展潜力位居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首位,其中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综合声誉等指标均位列民办本科高校第一。在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201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被评为六星级中国顶尖 民办大学 ,综合指标跃居中国 民办大学 排行榜第十五位和福建省第一位。 学校地处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美誉的福建省省会福州门户长乐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园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总量300余万册,各类教学实验室12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260余个。 学校立足福建,面向全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弘扬,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教育,秉承举办者吴钦明先生“教育是一种大爱”的情怀,积极倡导“善心、善言、善行”的教育理念,经过福外人十余载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砥砺出“融会中外,经世致用”的校训精神,孕育了“崇德、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向前发展。 学校构建文、经、管、艺、工、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2个省级重点学科及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现设立外国语学院、财金学院、经管学院、理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二级教学单位,以及创新创业学院等教学平台。拥有英语、日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经济统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工程、金融学、投资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学前教育等3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670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项,省级本科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9门,省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2项,省级优秀特色教材4本,省级创新创业校本教材1本;共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1项;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项目4个。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通过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引智工程”等一系列举措广纳贤才。目前,学校拥有一支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为引领的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任教师900余人,80%以上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0%以上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讲座教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福建省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福建省台湾高层次人才“*”人才、闽江学者讲座教授、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才。同时还聘任了数十名来自美国、加拿大、中国台湾等境外教师。成立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科学研究、经验交流、职业成长、信息化提升搭建重要平台。重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作为师德建设目标,落实在日常管理和教学中,良好的师德风尚在学校蔚然成风。 学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立福建致公经济研究院、郑振铎与闽海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银行与金融研究院等科研平台。近年来,获批各级各类课题698项,其中国家级与省部级项目69项,获授权专利446项,主编出版学术著作数十部,在SCI、SSCI、CSSCI、CSCD、EI等各类刊物发表论文3000余篇。根据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最新发布,我校2018年科研竞争力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第16名;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最新发布,我校在武书连2019中国 民办大学 创新能力排行榜中位列第17名,并多年蝉联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第一名。 学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施“特色兴校”发展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外+”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和外向型经济为导向,进一步彰显学校“外+”办学特色,先后开设了“国际化视野精英班”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班。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道德优良,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的特点,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历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2018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发展监测报告》发布,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位列福建省本科高校第四,位居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首位。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建有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现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18个,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基地、福建省众创空间、福建省“互联网+”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福建省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示范基地,连续四年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斩获佳绩,已取得国赛4银4铜,省赛7金3银5铜的佳绩,先后获得“教育部2017年度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综合奖(全国仅16所民办高校获此殊荣)”等荣誉。 学校大力推动国际化开放办学,并积极强化闽台交流融合,是福建省第一所取得招收来华留学生资质的民办本科高校、第一所具备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首批与台湾高校开展合作办学试点院校、首批获得福州市海外华文教育基地称号的高校、福州市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优秀单位。学校先后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新西兰梅西大学、思图迪-法国高等商业与艺术学校联盟,比利时列日省立高等专业学院等20多所国外高水平院校开展本硕联合培养、交流生、学生短期游学、教师互访、讲学进修等多方面的合作。与我国台湾地区亚洲大学、义守大学、树德科技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密切的教学与科研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现拥有来自越南、泰国、尼泊尔、摩洛哥、利比亚、老挝、蒙古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60余名。 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学校办学获得较好的社会美誉,先后荣获“中国民办高校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首届全国青运会“突出贡献奖”“平安校园”等殊荣。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国台办网站、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学校办学作了多角度报道。 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应用型转变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机制灵活,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 地 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福建省会福州,位于长乐新区。 我校有22个本科专业招生: 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投资学、经济统计学、资产评估、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日语、翻译、法语、动画、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原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 第三章 录 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考生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七条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八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根据各省份具体要求执行,若无具体规定,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九条 福建省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一轮投档、两次征求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可在线下20分以内逐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招生录取中,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本科B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美术类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美术类理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编导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编导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加分)×60%+专业统考成绩×2.5×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编导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编导理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 “爱心助学,扶贫帮困”爱心基金,扶助贫困学生。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八条 学费:本科一学年16000~20000元。(具体收费以福建省财政厅、省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 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住4人/间),采用标准的公寓式套房。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购买医疗与意外保险(参考价,每生40元)。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学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退学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招生咨询电话: 83596666 联系人:李老师()何老师() 传真: 邮编:350202 网址: E-mail: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学校在校招生办网站重新公布,并有权按新章程实施。本章程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1.福建省德化特教学校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诗墩(进修学校隔壁)2.福建(福清)私立龙翔学校 地址:福清市镜洋镇甘厝口3.福建医药学校 地址:洪山桥中店42号4.福建省远南职业技能厨师培训学校 地址:台江区工业路422号5.福建省技术监督干部学校 地址: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6.福建省泉州市鲤中现代电脑学校 地址:泉州西街鲤中文化中心三楼 (影剧院对面)7.福建省平和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旗仔山路1号8.福建四海技术学校 地址:永泰县嵩口镇玉湖村31号9.福建省仙游师范学校 地址:仙游县师范路89号10.福建省黎明卫生学校 地址:鼓楼区斗池路62号11.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12.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地址:台江长乐南路18号13.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地址:仓山区岭后路48号14.福州市新图技术学校 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56号15.福建省福州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马尾区快安路39号16.福建省福州幼儿师范学校 地址: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17.福建烹饪商务中等技术学校 地址:福清城关屏西路69号18.福建省闽清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地址:梅溪镇榕星村下虎哨19.福建省福州市新时代成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福兴投资区福光路138号20.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船政路1号21.福建省泉州市安溪技术学校 地址:安溪县虎邱镇22.福建省建瓯市中等技术学校 地址:建瓯市东峰路288号23.福建省武夷山市中等技术学校 地址:党校路33号24.福建省长汀师范学校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朝斗岩路3号25.福建省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沙县洋坊26.福建省南平职业中专武夷山教学部 地址:武夷山市党校路34号27.福建省大田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大田县玉山路28.福建省上杭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上杭县城区东门29.福建省莆田城厢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北大路242号30.福州市精华成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鼓楼区古田路柳前巷1号
福建福州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3日至4月18日2014-03-28 16:03来源:福州会计信息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收藏 |字号大 | 中 | 小福建福州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24日举行;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4月1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报名。福州市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9月、10月举行。现就2014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级别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二、考试科目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三、考试时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于2014年10月25—26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10月26日举行。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5小时。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0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0月25日(星期六) 09:00—11:30财务管理 10月25日(星期六) 14:00—16:30经济法 10月26日(星期日) 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高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条件(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具体条件(1)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般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2014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五、报名日期考生应在2014年4月3日至4月1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人员到所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及缴费,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报名通告。六、审核时间、地点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缴费,详情如下:2014年福州市直、各县(市)区会计职称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报名点审核地点联系电话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福州市直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办公楼一层(福州市工业路414号)88082512 4月8-20日(13日休息)闽清县闽清县财政局会管科(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十层) 4月15-20日长乐市长乐市财政局四层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科 4月15-20日永泰县永泰县财政局三楼会管科 4月15-20日罗源县罗源县财政局一楼会管科 4月15-20日福清市福清市财政局二楼(培训中心)、85228724 4月14-20日闽侯县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46号窗口 4月15-20日连江县连江县财政局三层会管科 4月15-20日马尾区马尾区财政局812室(马尾区君竹路30号) 4月15-20日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直审核点审核,具体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七、教材征订2014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八、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一)福州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包括省直、平潭县和外地证书),继续教育学习到2013年度;(二)单位盖章确认的预报名信息表;(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四)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五)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六)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外)。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还须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县(市)区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生统一在“市直报名点”审核缴费。九、其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单位与持证机关属地应相一致,若不一致要及早办理调转),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考生应当“诚信参考”,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进行公示。全日制在校生因无正式工作单位不能参加报考。其他相关考试信息请查询“福州会计信息网”:通知。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