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1652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 5、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点:郑州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 8、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前身是创建于1963年的河南省会计学校,1985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河南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8000余人。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8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0.6万平方米。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完备,建有9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1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0.7万元,馆藏图书106.5万余册。 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学校现设有财政税务系、会计系、对外经济贸易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程经济系、法律系、文化传播系、外语系、韦伯国际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有财政、税务、会计等4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了管理学、社会学科、人文学科、工学等4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管理学、社会学科为主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建有一批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其中,会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财政、法律事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5个专业是河南省名牌特色专业;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法律事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国际贸易实务等7个专业是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基础会计、VF程序设计、财政学、财务管理、财税法5门课程是省级精品课程;基础会计、VF程序设计是省级资源共享课程;会计实训基地、投资与理财专业综合实训基地、物业管理专业综合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师资队伍人才荟萃 学校现有教职工650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135人、博士39人、硕士322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家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5人。近年来,先后有多名教师分别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教学标兵和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金融保险、市场营销4个教学团队获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教育教学质量上乘 学校坚持把提高育人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几年,近年来,先后在河南省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总决赛一等奖,在教育部举办的“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分别荣获河南赛区选拔赛和全国北方区半决赛团体一等奖,在第八届“用友新道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职业院校会计技能、报关技能、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中分别荣获团体二等奖,在全国第一届、第二届“鲁班杯”建筑工程识图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在“恒天财富杯”全国职业院校投资理财规划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在第五、第六届“广联达杯”全国高等院校工程算量软件大赛、安装工程算量大赛中分别荣获新人奖总冠军和一等奖。建校50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财经专门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长为我省财税、金融系统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学校已成为财经类专门人才培养和财税系统干部在职培训的重要基地。。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近五年来,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161篇,其中核心期刊278篇;出版著作、教材76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40项,地厅级科研项目839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项。2011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特色期刊。 内外合作蓬勃开展 学校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美国韦伯国际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成立了“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河南财专基地”,与河南大学合作成立了“中原发展研究院河南财专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社会声誉逐步扩大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中国教育总评榜全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先进集体、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4中国最佳办学质量专科学校、2014值得推荐的20张河南教育名片等荣誉称号。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可根据考生考分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单科过省线,然后按综合成绩录取,即: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除中德合作办学外,学校外语教学统一使用英语。 三、学生待遇 1.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2)专业、层次(专科)、毕(结)业;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学制(三年);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6)学校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签章; (7)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贷、助、补、减、缓”资助措施完善,确保家庭经济苦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3051660371-85305366 传真: 网址: 电子信箱: ;
上海浦东新区注册公司1200元起,包含注册地址费、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两周时间就能办好,执照办好后,就是选择银行开户,税务开业及报税(200元到500元不等),要去税务买税盘(480元)及发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原 大连工业大学 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辽宁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25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7812平方米,教师总数277人,教授、副教授5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542万元,纸质图书34万余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语种不限,除了商务日语外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5个,其中服装设计专业二年制、装潢设计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3+2”对接,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电子学校“3+2”对接,商务英语二年制是与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对接。服装设计专业三年制只招收中职毕业生。 招生专业(方向)为: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520503 空中乘务 三年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 三年 5901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5902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59023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二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10208 纺织品检测与贸易 三年 610210 服装工艺技术 三年 620201 财务管理 三年 620203 会计(税务会计) 三年 620403 营销与策划(服装) 三年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640161 休闲服务与管理 三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二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660110 商务日语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二年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三年 670172 时装设计 三年 670204 服装表演 三年 670204 服装表演(空中乘务) 三年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软件技术、商务日语、数控技术、营销与策划(服装)等专业为4500元/年·人; 2、空中乘务、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时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为8000元/年·人; 3、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人; (二)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人。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5)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 (6)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3、其它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 六、招生录取原则 1、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商务英语专业在录取时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艺术类专业(服装表演专业除外)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各专业在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艺术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无外语小分限制。 5、空中乘务、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空中乘务)专业, 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一条规定: 鉴于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三个专业的特殊性,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应为: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且五官端正。 7、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七、招生业务职能部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87664820 传 真: 邮政编码:116100 网 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根据我国政策的规定:目前实行认缴制,无须登记实缴资本,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初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一元也可以注册公司,并且注册资本是以认缴的资本进行填写,公司设立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20年)缴足就可以了,不要求注册时一次性拿出,极大地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但是,在注册过程中,仍有一些花费是不可避免的。以下为需要花费如下所示:核名:免费工商营业执照:免费刻制印章 税务报到(国地税报税一证通软件):一个证书0元,二个证书是需要缴费的。 印花税: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我们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为例,则需要支付印花税500元)希望我有帮助到您,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