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将按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扩展资料:
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
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1)收到现金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内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销项税金、销售材料、代购代销业务)依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现金、银行存款2、税费返还内容: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依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现金、银行存款3、收到其他经营活动内容:罚款收入、个人赔偿、经营租赁收入等依据: 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现金、银行存款2)支付现金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内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扣除购货退回、含进项税)依据: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2、支付职工内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动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费(不含离退休人员,在其他)依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银行存款3、支付的各项税费内容: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四税”等各项税费(含属于的前期、本期、后期,不含计入资产的耕地占用税)依据:应交税金、管理费用(印花税)、现金、银行存款4、支付其他经营活动内容: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支出、经营租赁支出等依据: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二、投资活动(1)收到现金1、收回投资内容:短期股权、短期债权;长期股权、长期债权本金(不含长债利息、非现金资产)依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2、投资收益内容:收到的股利、利息、利润(不含股票股利)依据:投资收益、现金、银行存款3、处置长期资产内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包括保险赔偿;负数在“其他投资活动”反映依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4、收到其他投资活动内容:收回购买时宣告未付的股利及利息依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现金、银行存款
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1.由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而其列示方法又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故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也可以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其主要区别就在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列示方法不同。2.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编制,但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还须单独反映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即在补充资料中采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其计算的现金流入量净额应与直接计算的现金流入量净额相等。3.现金流量表编制的技术方法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形账户法等技术方法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