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商品时,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确认为收入:(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销售商品应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优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情况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分期收款销售的企业,在采用分期确认收入的方法时,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实际成本,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期末,“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反映。
一、买家“确认收货”时,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一是销售有形商品收入确认。有形商品是指传统的实物商品,企业通过在网上开设独立的虚拟商店或直接在线销售来完成交易获取收入。
(2)服务费收入确认。企业通过在网络上提供各种服务来获取服务费。服务的范围从网络游戏到职业规划、理财服务、信息搜寻、甚至专业的会计及法律服务等,其收入核算对象应当确认为服务费收入。
(3)广告收入确认。企业通过免费向顾客提供在线信息服务等方式吸引足够的注意力,然后依靠网站的广告来获取收入,其收入核算对象应当确认为的广告收入。
根据《虚拟网店的会计收入确认模式――基于税收监管视角》统计结果,有93.75%的网店销售的是有形商品,由于第一种收入确认核算对象分类涉及范围广泛,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故本文主要对第一种类型的交易模式下的会计收入确认进行探讨分析。
二、采购业务账务处理:
根据采购发票和验收入库单据做入库处理;
① 进货成本核算(先进先出法) 进货成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
② 进销存软件按品类入账
扩展资料;
集中采购机构成本
主要是指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所花费的资金与劳动付出。一般来说集中采购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两个渠道:财政性拨款;集中采购机构自身收入,即标书工本费和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节约与效益是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成本核算要综合体现这两个指标。采购机构资金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委评标费用,一般是一个标100元,外地评委还要考虑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等。
2、标书论证成本,有聘请专家费用,答疑成本,考察费用等。
3、租用场地费用。有些地方集中采购机构无开标大厅与评标室,甚至有开标场所时,当地政府强令政府采购进入工程类的招投标市场,当然要给场地租用费了。
4、网站维护费,包括租用空间、域名注册、年度审核费用、应用程序开发费用、相应的日常工作费用等。
5、信息发布费用。
目前财政部规定的三个信息发布媒体是不收取信息刊登费用的,这里所说的信息发布费主要是指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上发布诸如定点招标与协议供货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由于当地主要媒体把招标信息归入广告经营范畴,且政府没有此方面的优惠政策,信息费用还是比较高的。
6、办公费用。
主要有电话费、加班工资、福利费用、办公用品费用,甚至还有主管局指派的不应该由采购机构承担的费用等。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力成本物化的表现是指机构工作人员付出的劳动与工作成效的对应程度,也可以用单位时间所完成的工作量与成效来考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采购成本
你好: 你的问题是:1.销售货物,如果是收到现金,那么就是收到现金后确认收入。如果是转账或者电汇等,要过几天才能到账的话,是发出货品后就确认收入。2.应该说是确认收入时候开发票。开票的时间要理论上与确认收入的时间一致。开票即取得了索取销售款的凭据,意味着销售的实现,所以就是开票要根据收入确认的时间。发票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但实际工作中,可以在次月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关于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定的具体时间有如下规定:确认收入为收取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论是否收到均为当天确认,)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的当天。为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这样的话, 是一定要给行政单位先开票吗, 不能给一个自制的单据, 盖上公章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