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入户中山

feion1992024-07-25  3

当事人外地户籍,只要有大专以上学历证明,以及取得地级市以上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职称,就可以申请办理入户中山。《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加快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准确把握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六)放宽人才入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1、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45周岁以下;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3、 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按学历入户

(1)大专学历,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且毕业五年内(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3)本科学历(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45 周岁以下,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至少满1 个月的人员;

(4)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55 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2. 按专业技术资格入户:

(1) 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2) 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3. 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入户:

(1) 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2) 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45周岁以下。

4.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5.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合法招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不申请调取人事档案的政府雇员、警务辅助人员。

1.有关参保时间的要求: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累计,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参保时间。

2.有关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网的证书查询系统可查到的证书。

中山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1有两种如下:1、稳定就业入户;2、人才入户。具体如下: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在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2、亲属投靠,一步放宽共同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3、人才入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4、投资、纳税入户,入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入户人员为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的,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工作至少满一年以本市社保为凭;5、荣誉人员入户,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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