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限制主要是学历和会计从业年限,一般在持有会计证的情况下要满足以下情况的一种: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如果你满足以上其中一种,就可以直接考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师一共考三门,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为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
辅修学士学位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仅获得辅修学历证书。
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通过高考招收学生,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自此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扩展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3、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学位
不可以吧,到参加考试时间要注册满5年。
根据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一般经过单独2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同时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