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学历吗

feion1992024-07-25  0

最新官方消息:高级会计师是副高,正高级会计师是正高(有的省称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查阅原文可搜“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 一、高级会计师(副高)考评程序。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要经过报考、考试、评审三个程序。 (一)报考:2022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1、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各地报名条件略有差异。 (二)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3.5小时。开卷机考。 (三)评审。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评审由各地执行,每个地区的政策略有不同。各省都发布了《评审条件》,本质是论文和业绩两项。 1.论文。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查重率10-30%,中级以后发表的在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合格之前永远有效。未指定刊物名称。 2.业绩。各省不同。领导说详情搜: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教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二、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程序。目前正高级会计师是各省独立组织考评的。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方可参与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找得好辛苦哦.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 资格标准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财会理论研究最新动态;熟悉会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制定行业财会制度,主持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精通业务,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的会计问题的能力,并参与本行业或单位管理决策,取得显著的成绩;有较强的会计理论水平,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会计师工作的能力;有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运用计算机处理有关信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会计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对会计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并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保证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二)具有组织、指导会计师学习会计业务知识、考核其业务工作能力。(三)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应用技术,在会计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分析和会计管理,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正确的会计信息。(四)在涉外单位从事会计专业工作的人员还需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查询有关资料,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全省或一个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的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会计研究成果。(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四)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五)担任企业集团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处(科)长3年以上,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特别显著成绩(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市职称部门或省行业主管单位职称部门核准)。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参与制订全省或一个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提建议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二)主持和承担的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三)主持制订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四)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工作中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使本企业管理水平大大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加。(五)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创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经财政机关确认有推广价值。第九条 学术水平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800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独立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文章2篇以上。第十条 外语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试合格证》。(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申报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第十三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附 录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一寸)。2、“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3、对照条件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4、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教育家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用复印件。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8、对照第八条,提交主要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专业文章原件。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分类、整理、装订。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2、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3、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4、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5、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6、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7、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8、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9、了解:知其大意。10、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1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1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13、专业文章:指具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实例报道等文章。全文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14、宣读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摘要发表者需同时提交全文原稿。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1、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本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专业文章的作者均指第一作者。3、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著、专业性文章、宣读论文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需要符合一定的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高级会计职称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1、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取得证书。

2、准备评审材料,例如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论文以及工作业绩等。

3、通过评审答辩。

高级会计师评审注意事项

1、很多地区虽然不要求考生必须通过职称英语与职称计算机考试,但是用人单位可能会有一定的要求,考生需要自己权衡。

2、部分地区评审条件要求考生论文需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这就需要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准备时间不够。

3、部分地区允许考生将取得中级职称后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论文使用,所以建议大家了解当地评审条件,提前做好准备。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评审条件、附则

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

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

(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

(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

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

(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政府表彰二次以上者。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

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

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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