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劳动法

feion1992024-07-25  1

简单的说就是在不会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前提下(就是没什么特别棘手的问题需要你处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至于多长时间可以走就看你和单位协商了,在我的理解就是最迟一个月也可以走了。

两个法都属于部门法,不存在上下位关系。这个反诉不过是一种诉讼策略,你可以很容易应对。关键是你提出申请后到你立案前你收否接到公司的通知?如没有公司的主张不攻自破。纵横法律网 李伟律师

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因为未交接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公司可以追偿,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最多说你没有会计职业道德。公司未帮你交保险和你是否办理交接,这是两回事,没有任何关系。各归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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