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证书申请补贴资料

feion1992024-07-25  0

会计证补贴领取方法如下

1、打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服务大厅 。

2、在服务大厅页面点击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3、即可进入到申请页面,查询申请的条件。

4、下滑页面,勾选已阅读并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申请即可。

申请补贴准备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的个人本市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5、需提交的材料。

申领该补贴的程序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如下:

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不同的设置,所以建议大家先打电话咨询,符合条件后即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申领。

一、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条件:

1.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申领程序:

1. 我们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

2. 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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