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中不得转回

feion1992024-07-25  1

不是不得转回,而是不得随意转回,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事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可以转回,但是原减值事件没有消失,由于发生新的事件是存货价值上升的情况下,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你好 长期股权投资是能减值的,计提了减值以后是不能再转回。这是个很重要的考点,必考,长期股权投资在CPA里都是难点和考点,相关知识如下: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分为两种情况:(1)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即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其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2)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即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和不解之处,欢迎追问我!如果您认可我的答案,请采纳。您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O(∩_∩)O谢谢

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存货和应收账款这类流动资产的可以转回。

不是说所有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不能转回的,只是针对特定的资产类别,如固定资产等,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回的。

不可转回的有:

1)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习惯生物资产

5)油气资产

6)无形资产

7)商誉

可转回的有:

1)应收帐款

2)持有到期投资

3)存货

扩展资料: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损失确定:

参考资料:

资产减值损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646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