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中级会计职称补贴

feion1992024-07-25  0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申领程序为:

第一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第二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同时,要求各省(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本省(区、市)的具体操作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法律分析: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准入类补贴标准:一个级别的统一为1500元;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补贴标准(三个级别):高级2000元、中级1500元、初级1000元。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第三条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由职工本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中级会计师申请补助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政策规定,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资格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技能补贴,那具体那些人可以领取,领取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介绍。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申领条件

中级会计师申请领取补助的条件是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具体要看当地人社部门的要求,各地区不一样),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是2017年后获得的即可。企业员工中事业单位是不能申请的哦!还要取得经济师证书。

二、流程是怎样的

在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补贴,或者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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