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12年考试时间为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枣庄关于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时间为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各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统一要求,经研究,我省(不含青岛市)2012年启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试题类型及合格标准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钟, 三、考试教材使用 考试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名通知枣庄 第一季 报名时间:1月9日至13日到市中区财政局会计股 ;(市中区财政局大门西侧)报名。地址:市中区建华路42号。 考试时间为每一季度的第三个月,2012年无纸化题库考试形式
0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0日至30日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确认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 联系人:王仑 联系电话:88597897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山东人事考试网,上边会有相关的信息。
根据2021年报名简章考生应按如下要求选择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