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与会计是同一部门的不同岗位,没有隶属关系。 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这里面只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才对其他各会计人员负有管理职责。二、会计机构所有岗位都称为会计,所以出纳实质上也是会计岗位的一种,也应称为会计。三、当会计不属于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则会计与出纳是并行的职务。在一个小型单位,只设置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职务时,一般会计主管兼任会计岗位,这种情况下,出纳才属于会计管理。
在会计科目里面具体的科目只有A,BCD只是一个大类。都没有具体的科目名称所以不选。
出纳是属于会计人员的,因为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不同,一般分为出纳,费用报销,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等岗位,所以出纳也是属于会计人员的。
出纳属于会计岗位,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