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公司会计准则

feion1992024-07-25  0

这是一个信任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怀疑的时代。这可以拿来描述苹果粉丝们的感受。每个财季,他们最爱的公司都被放到显微镜下考察,而另一个科技巨头,亚马逊,却靠微弱的利润拿到资本市场通行证。这一双重标准让苹果粉丝感到抓狂,因为苹果第四财季的运营利润同比上涨了35%,而经过亚马逊“精心修饰过的”财报中所体现出的该公司第三季度运营利润的同比涨幅仅为2%。更加令人不可接受的是,减去它手上的1220亿美元现金,苹果的市盈率仅为10倍左右;而亚马逊的动态市盈率却高达100倍!在苹果一派的抱怨背后,有如下这么一些事实存在。两家公司给人的预期不一样两家公司的净利润数字可谓有天壤之别,但所引受到的待遇却与其利润差别不匹配,原因在于,分析师考虑的出发点与倾向不同。以亚马逊为例,该公司正在重新塑造零售市场,而且并没有遇到真正的竞争对手。虽然亚马逊在该市场的年营收增幅仅为两位数,但另一大零售业巨头沃尔玛的年营收增幅却只有5%到7%。整个零售业的净利润率已经变得非常低,毛利像刀片一样薄,沃尔玛运营收入在其总营收的占比仅为5%,因此如果亚马逊采取加大投资以扩大市场份额的战略,在外界看来也是靠谱的。而另一方面,苹果被普遍视为是一家硬件企业,而硬件行业在大家看来,利润率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下降趋势。因为iPhone和iPad,市场已经给苹果打上了时尚的标签,而时尚的特性就是变化无常,所以苹果也将受到这种风气的伤害。这种差别在两家公司于本周公布最近一个季度财报后反映得尤其突出。本周四,亚马逊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连续第五个季度低于分析师的预期,但该公司股价随后却出现了上涨趋势。两家公司的股价哲学不同亚马逊近几年里,亚马逊净利润占营收的比例一直非常低,按照通用会计准则计算,该公司去年净利润占营收的比例仅为1.8%。投资机构Piper Jaffray的分析师基尼•蒙斯特预计,这一比例将会在今年降至仅为0.4%,但蒙斯特将亚马逊股票评为“增持”级。更糟糕的是,按照通用会计准则计算,亚马逊第三季度的运营亏损达到2800万美元,原因是该公司增加了配送成本、市场营销和其他运营支出。但糟糕的业绩并未给亚马逊股价带来大的影响,截至周五收盘,该公司股价上涨7%,报收于每股238.24美元。与此同时,苹果的财季营收却一直远超分析师预期,但却在一些重要指标上令分析师感到失望。在截至9月底的2012财年第四财季,苹果的毛利润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8%至40%,该公司预计本财季的毛利润率可能将继续下跌至36%。这增加了市场的担忧情绪,担心苹果会追随多数硬件公司长期发展后的下行趋势。由于计算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因此多数硬件公司的净利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截至周五收盘,苹果股价在纳斯达克股市的常规交易中下跌近1%,报收于每股604美元,该公司股价已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累计下跌了11%。亚马逊股价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就是该公司在零售市场拥有绝对的统治力。The Street网站指出,配送成本、市场营销和诸如建设新配送中心等事宜都属于亚马逊的市场拓展战略。该公司正在依靠投资获得业绩增长。按照华尔街专业人士的行话来说,这是一种机会。尤其考虑到,亚马逊曾经表示,该公司的部分巨额支出都被用来在海外市场开设实体零售店。目前,亚马逊有44%的营收来自海外市场。实际上,来自亚马逊的哪怕一点点业绩改善都会让分析师感到高兴。亚马逊的配送成本占毛利润的比例实际上已经下降,而该公司的净运输费用占全部营收的比例也在下降。于是,亚马逊驾驭着“不那么糟糕的零售业”的理论,一季又一季。苹果只要考虑到库克曾说:苹果的某些新品的成本将显著提升,那么苹果即便在上周五(10月26日)的股价上扬也透露出不安的气息。在过去的两个月里,苹果一直在大范围地对其每一件产品进行全面升级,并在本周同时推出了iPhone 5和iPad Mini。而后者更被视为是苹果针对谷歌和亚马逊推出的低价平板电脑所做出的反击。然而,iPad Mini的起售价为329美元,仍远远高于市场上其他平板电脑159美元的最低起售价。问题就在这儿:苹果表示,该公司并不是通过牺牲利润率来刺激营收增长,苹果牺牲利润率是不得已而为之。市场对苹果做出的最佳反应于是是降低业绩预期。其实,市场对苹果净利润率的担忧有些夸张。在截至9月底的2012财年,苹果的毛利润率已经上升至43.9%,而该公司2010财年的毛利润率则为39.4%。苹果预计下一财季利润率下降可能只是该公司近期利润率上涨的必然结果。但问题在于,苹果的净利润一直保持着增长趋势,但增速却一直在放缓。虽然亚马逊股价在年内的累计涨幅高达38%,但苹果股价在年内的累计涨幅却几乎达到50%。两家公司的追随者和投资者都有足够的理由在今年庆贺,而没什么理由抱怨。

与许多传统产业一样,网络公司的早期经营在财务上一般是亏损的,如亚马逊公司从成立到现在一直在亏损,从未盈利,1999年的亏损额高达近4亿美元。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它的经营亏损并不直接影响股票价值。相反,市场更看重非财务指标,如认购者的数量、点击网址的人数、点击交易的对话次数、消费群体的一般特征和与供应商的关系等。这是因为,网络公司的经营策略在于:通过大幅度压价,投巨资于广告、公关及购并等活动,从而达到一个根本目的——从传统商家那里抢夺市场,然后再像传统的批发、零售商那样赚钱,而这些都需要巨额的固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识到,网络公司成功的第一标志很可能 是它的毛收入或销售额的不断增长,而不是它的净营业利润。相应的,对这样的企业而言,如何便损益帐户里的收入上限尽可能地提高就成了它的主要压力,于是,与网络业务相关的收入确认标准就显得无比重要,由此产生了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本文以网络业务中的两种典型案例来说明。 第一类问题可归纳为扩大收入上限现统。例如,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通常许诺消费者在某一时期前购买产品可优惠售价的一定百分比。目前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以正常售价记作收入,承诺的免费部分记作市场费用(支出)。这样处理虽然不影响公司的净利润,但是收入的上限就会扩大。 另外一种情况是,有特殊承诺的网络企业成功地吸引了顾客,但是由于公司能力有限,不能满足所有顾客的需求,于是消费者收到全额退款。目前的处理方法是:所有寻求订购产品(服务)的人的支付款都被记作了收入,而那些由于没成功而退款的数额在损益中又被列示为一项费用。 在实务中,比较复杂的情况是:当网络公司作为集合体出现时,如何对收入进行确认?例如:某网站允许旅游公司在它的网址上登录最近的事项安排,那么充当集合体的网络公司是应当揭示旅游的销售收入还是仅列示它从旅游公司赚取的佣金呢?一般情况下,会计上的处理根据该集合体是作为委托人还是代理机构来判断。如果它作为委托人,那么,它与旅游公司签订一个购买旅游资源的有效合同,然后再与消费者订一个单独的合同,与消费者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实质上都与集合体有联系,若服务中出现问题,消费者应希望集合体提供必要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该笔交易应在损益帐户中记录为毛收入。如果集合体仅仅是代理机构,毫无疑问,该集合体不应当在损益帐户中反映旅游的毛收入,因为它没有引起与它所提供服务相联系的风险和报酬,只反映它从旅游公司赚取的佣金即可。问题在于,在许多情况下,该集合体到底是委托人还是代理机构,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对于这样的交易还必须作更深人的分析,决定网络公司控制交易的那些方面,公司要求提供给消费者什么类型的服务和价值,消费者看重什么类型的供应商,另外,集合体自身的信用风险等因素,都可以用来判断是否应作毛收入处理。所以,在此情况下,容易产生扩大收入上限现象。 第二类典型问题可归纳为预约服务问题,即客户在公司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之前支付款项。典型的业务之一是:一个网络公司让消费者进入它的网址,可能是让消费者获取信息或在网址上登广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成本与赢得消费者的多少相联系。一般来说,维持网址的正常运行和提供消费者进入网址的成本是少量的,但消费者在进入网址时就须预付服务费,在实务中,消费者在网上支付款项之后,就确认了收入,但是,在此收入确认时点上,网络公司还没提供与此笔交易相联系的所有服务。比如,企业所登广告能否如期、畅通无阻地登出,不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公司必须确保该网址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行,否则,消费者将有权依约退款。若等相关的风险全部转移后再确认收入,又会给操作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更困难的问题出现在:当一个消费者购买了一份产品及与之相关的服务时,如网络公司卖给消费者一份软件并承诺提供相应的升级服务。在此情况下,相应的服务还没提供之前,消费者已预支了服务费,此时,不仅会出现扩大收入上限现象,同时也出现了收入确认时点的难以确定问题。表面上看这种交易与汽车的销售业务是相似的,传统地,销售汽车时都有免费服务3年的承诺。现行准则要求,通过判断这是一份协议还是两份协议来作会计处理,若仅仅是销售协议,且供应商按照销售合同履行义务,消费者在3年保修期没有异议或没有利用免费服务,于是没有从供应商手中获得任何形式的退款,这时,就按合同的价值贷记收入;若判断该交易实质上是两份协议,一份是汽车销售协议,一份是维修服务协议,第一份协议的收人在客户支付时,贷记收入,而第二份协议的服务费收入应递延至提供服务后确认。在传统产业中,市场上有既定的维修服务价格,对于这种销售与服务结合在一块的交易,把两者分开就相对容易些,然后再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去处理。但是在网络经济中,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划分就较困难。因为电子商务是现代高科技与传统商品流通业的结合,与传统产业相比,它更注重的是技术和服务,它销售的产品,也许人工制造成本很低,但售价高,其中大部分就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但这项费用的数额又不易确定,就造成了实务申往往是在客户付款时就按合同价格贷记收入,而这种做法与准则的规定又不符合。 由于网络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差异,它对产生和形成于工业经济基础上的会计理论框架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是近段时间会计学者研究的热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也不可能重构出理论完善的新框架,但既然新事物已经产生,应该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它。鉴于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毛收人指标的关注,会出现上市公司扩大上限的现象。当我国创建二板市场时,此现象会同样产生,鉴于这项指标与投资者未来的决策相关性大,且操作过程复杂,如何进行规范才能平衡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经济利益,是建立二板市场的必要前提。在美国,有一个专门的紧急问题任务委员会正在研究一系列的特殊业务问题,主要是网络经济下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同时,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发布了会计公告,对收人的确认作相应的规范。但是,在公告中,它也只是给出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判断标准,具体的操作性不强,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可借鉴美国的作法,在财政部所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下成立一个研究新经济下特殊会计问题的专门机构,根据它的研究结果制定相应的准则或颁布实务公告,用于指导会计-实务工作者。

一家企业,没有利润,也可以活得很滋润。过去20年,美国在线零售商亚马逊公司,一直以负利润或零利润状态经营。这没有妨得它为美国、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也没妨得它的股票自1996年上市至今,上涨超过200倍。

但一家企业如果没有现金,今晚8:20它也熬不过去,哪怕它的财报上有巨额利润。员工不会接受“利润”作为工资,供应商不会接受“利润”作为货款,债主不会拿着“利润”笑眯眯地走,房东不会收下你的“利润”让你继续办公。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有两种

营业收入角度的现金流量表(直接法)

谈利润表的时候,我们提过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在现金流量表中,折算为收到的现金时,必须加上代收的增值税。如果上市公司所有业务都适合17%増值税率,那么可以直接将营业收入乘以1.17,来模拟第一步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现金数额。但大多数上市公司可能都是既有适用增值税的业务,也有适用营业税的业务;甚至有些公司,仅增值税业务也有适用不同税率的,有的公司还涉及出口退(增值)税。所以,非内部人士,很难在营业收入与销售收到现金额之间建立可信的验证关系。

净利润角度的现金流量表(间接法)

幸好,现金流量表除了从营业收入开始之外,还提供了另外一种切入的途径。

采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用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来源和去处,预测企业现金流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存在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的异常现象主要有 (1)持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 (2)虽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净额为正,但主要是因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增加。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大量增加,可能意味着企 业拖欠供应商货款,是企业资金链断裂前的一种异常征兆。 (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远低于净利润,这一迹象在提示投资者需要注意企业利润造假的可能。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的异常现象 (1)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持续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说明企业持续借钱维持投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 某项目给了管理层无敌的信心,要么就是某种特殊原因造成企业必须流出现金。若投资者找不到无敌信心的来源,可能就要选择后者的假设,这通常是营业收人造假和利润造假的资金源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里面,有大量现金是因出售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而获得的。这可能是企业经营能力衰败的标志,是企业经 营业绩进入下滑跑道的信号灯。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中的异常现象 (1)企业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远小于归还借款支付的现金。这可能透露银行降低了对该企业的贷款意愿,使用了“”回贷款的手短。 (2)企业为筹资支付了显然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息或中间费用体现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两个科目的明细里。当然,这也可能意味着企业遇到必须江湖救急的生存危机。 投资者在任何一个科目里发现异常现象,都需要动用老唐的搜索大法,在报表附注里寻找明细解释,甚至进一步致电公司证代或董秘寻求答案。

如何通过现金流量表寻找优质企业 搞定异常情况后,接着就可以对照前面的八张肖像图,看企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企业,并对应关注该类型企业的要点即可。 你如果是想寻找优质企业,关注以下5组数据足矣,原因均已经在前面谈过了,这里只列出基本条件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且主要是投入新项目,而非用于维持原有生产能力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可放宽为排除分红因素,该科目>0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有息负债,可放宽为期未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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