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会计分录原材料采购借:原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发出代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收回代加工成品借:产成品贷:委托加工物资销售(按实际成交不含税金额计征17%销项税。)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产成品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入库: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退回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应交消费税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材料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指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借方反映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反映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还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