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会计分析

feion1992024-07-25  0

看用途如果是以牛奶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了,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蒙牛是中国领先的乳制品供应商,全球乳业十强,品牌价值超过460亿元。旗下拥有特仑苏、纯甄、真果粒、冠益乳、优益C、每日鲜语、爱氏晨曦、瑞哺恩等王牌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营养需求。蒙牛始终坚持创新研发,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值得信赖的营养健康食品公司。

一般会计要求 近年来,大中华地区经济发展蓬勃,出现了颇多有潜质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正处于成长阶段,因此融资渠道较为缺乏。有见及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筹办了香港创业板市场,为它们提供一个融资市场,以筹集资金来扩张及发展其业务,并强化香港的亚洲金融中心地位。 创业板上市规则于1999年7月获得通过,其上市资格要求较主板市场宽松,但是,对企业在资料披露方面的要求则较主板的为多。以下为创业板在会计方面的主要要求: (甲)两年活跃业务纪录和财务盈利要求 在紧接上市文件日期之24个月期间内,申请人必须积极专注于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申请人在此活跃期间,处于大致相同的管理层和所有者之下。 由于创业板设立旨在吸引工商界的新兴或增长中的公司,因此申请人无需证明过往取得盈利或持续的盈利记录。然而,申请人须证明拥有实质及有潜力的业务。 (乙)会计师报告 (一)上市文件中必须包括会计师报告,涵盖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会计师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上市文件刊发前至少两个财政年度,申请人每年的综合业绩; (2)申请人最近经审核账目结算日的资产及负债; (3)自申请人最近经审核账目的结算日后所收购、同意收购或建议收购的任何业务或附属公司在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每年的业绩和在结算日的资产及负债; (4)任何储备的一切变动; (5)申报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的详情; (6)自申报期结束后所发生的重要事件。 如属新申请人,其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6个月。 (二)会计师报告内所申报的财务业绩及资产和负债报表,须遵照经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标准会计实务说明》或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而编制。发行人须持续地应用其中一种准则,而不得无理从一准则改变为另一准则。 (丙)创业板上市规则并无要求申请人编制盈利及流动资金预测。但是如果申请人编制此等预测,则一般须向联交所提交预测备忘录。 (丁)每名发行人必须确保在任何时间均聘用一名全职人士,负责协助集团有关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的工作。该名人士必须是合资格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或属会会员,或是获公会认可豁免会员资格考试的类似会计师团体的会员。 (戊)每名发行人必须成立一个至少由两名成员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均须为发行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以书面订定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权限及职责。对会计方面,审核委员会需审阅发行人的年报、中报及季度报告的草稿,及向发行人的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己)在上市后,发行人必须在财政期间结束后3个月内刊发年报及45天内刊发中报和季度报告。 招股书内需要会计人员参与的部份 凡在香港创业板申请上市的企业申请人(申请人),均须发放招股书给拟认购其股票人士。招股书的内容主要包括风险因素、集团架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料、业务发展简介、财务资料、业务目标与未来发展计划、会计师报告、盈利预测及物业估值报告等。 除会计师报告外,招股书还包括以下需要会计人士参与的部份: (一)债务声明 (1)申请人需在招股书内详细列明其债务声明;(2)有关债务之抵押、担保及解除;(3)任何重大的负债及资本担保。 (二)经调整后的备考资产净值 申请人需根据会计师报告中“经审核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作出适当调整而编制“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表”。有关调整主要包括: (1)由最近期结算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发生未经审核除税后合并盈利;(2)重估物业权益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3)发行新股估计所得款项在扣除多项开支后的净额;(4)其他资产之重大变动。 此外,申请人还需披露经调整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数字及其计算基准。

蒙牛集团作为乳业巨头,蒙牛集团于2013年开始进行信息化管理建设,联合IBM和SAP,通过对ERP和CRM的实施,实现了财务与业务系统的整合。1、调整财务组织结构。2017年,为了提高运营效率,蒙牛调整了组织结构,由原有的专业化职能管理制调整为事业部管理制,同时,集团财务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根据常、低、冰及奶粉四大核心品类成立新的事业部,建立独立的从生产到销售一体化管理系统。同时,建立了营运财务部、营销财务部、财务管理部三大部门,各财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对财务活动进行整合管理,把财务信息通过分析整理传递给业务部门,从而实现业财融合的管理模式,更好的为经营决策提供决策支持。2、规划并实施财务共享中心。为促进集团财务向业财融合转型,加快实现集团财务战略,蒙牛集团财务共享中心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为实现总部对各生产基地及工厂的统一管理,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选址在集团总部所在地———内蒙古,在原有的产供销一体化、财务业务一体化、产品质量信息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数据一体化,统一业务财务标准,实现业务财务部门之间的融合,并建立起BI商业智能分析系统,用以提高企业的数据获取和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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