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更新不会增加营业收入,所以决策比较的是现金流出,关键是理解丧失的现金流入就作为流出,决策时哪个方案流出少,选择哪个方案。比如:1、继续使用旧设备就丧失的了旧设备变现收入(旧设备变现价值),就作为流出。2、旧设备处置是亏损13000,如果处理就可少交所得税3250,也因为继续使用旧设备而丧失了减税,作为流出。我的理解,供参考。如果满意我们的回答请记得[采纳],你的采纳是我们答题的无限动力。
2010年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前的账面价值: 1000-500=500万元, 尚余可摊销期限5年 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360万元, 2011年底 的摊销后账面价值为360-360/5=288万元按税法计算2011年的摊销后账面价值为 500-500/5=400万元,因此产生应纳税差异 112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25%=28万元 2011年12月31日,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 -28 万元
现在根据新税法已经取消了计税薪金,即按企业合理的当期发生的工资总额允许税前扣除.另暂时性差异是会计上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上的计税基础的价值存在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现在你不用交税,但以后实际发生了你就得交税了.可抵扣暂时差异正好相反
因为固定资产更新不会增加营业收入,所以决策比较的是现金流出,关键是理解丧失的现金流入就作为流出,决策时哪个方案流出少,选择哪个方案。比如:
1.继续使用旧设备就丧失的了旧设备变现收入(旧设备变现价值),就作为流出;
2.旧设备处置是亏损13000,如果处理就可少交所得税3250,也因为继续使用旧设备而丧失了减税,作为流出。
变现净损失减税计算方法:
例如现在又一个固定资产原值100万,预计使用年限10年,残值为0,税法规订与会计一致,税率25%,现在已使用6年,打算出售,此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10*6=40万。
1.若出售价格60万,此价格比税法规定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万多20万,这20万就要缴纳所得税了20*25%=5万,所以固定资产的变现损益就是60-5=55万;
2.若出售价格20万,此价格比税法规定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万少20万,那么这20万是可以抵税的(换句话说买赔了,国家给你减税的优惠,在交所得税时可以少交5万)20*25%=5万,所以固定资产的变现损益就是20+5=25万;
3.出售价格40万,此时出售价格和按税法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致,就不涉及变现损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