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全国各地区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要求、流程不尽相同,需要考生咨询当地“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并将所有相关规定研读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性评审要求如下:
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4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
5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具有统一刊号(CN)的 核心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个别省区不要求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
(个别省区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著作(要求具有统一书号ISBN,个别省区要求是主要编著者)
6符合其他破格评审条件
7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
应试精华提示:1、2、3、4、5步骤无需按时间顺序准备,您只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全国各地的评审材料提交工作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开始,考生在获得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成功发表后,方可向本省(或直辖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材料,等待评审或答辩通知。
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2.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3. 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4. 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5.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具有统一刊号(CN)的 核心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个别省区不要求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个别省区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著作(要求具有统一书号ISBN,个别省区要求是主要编著者);6. 符合其他破格评审条件;7. 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同时需要符合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等条件。高级会计师主要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等工作。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条件是:1、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2、参加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3、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陕西高级会计师职称由陕西省财政厅评审.去年的的通知:广大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人员:为便于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料填报,经研究现定于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陕西省财政厅综合楼7楼会议室(小南门内南四府街49号)举行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含正高)评审资料申报专题辅导,讲解资料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解答参评人员疑问。有需要的参评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45前到达会场。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