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初级会计报名交费

feion1992024-07-25  0

湖南省: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内蒙古:报考初级考生每人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40元。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初级资格(两科)总计收费95元。河南省:按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天津市: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云南: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40元/科。山东:考务费每科56元。四川: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北京: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重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陕西: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江苏: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海南: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执行,每人每科55元。报名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上缴国库。广东:2017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安徽: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广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4〕113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上海: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青海:初级资格考试每科58元。贵州省: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宁夏: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福建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吉林省: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黑龙江: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经济法基础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报名人员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报考生信息,待系统生成报名注册号后到河北省资料审核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所选报名点与资料审核系统中“单位信息”所选县(市、区)必须一致,否则无法完成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各报名点在此期间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扩展资料

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要在此期间内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后,要及时在报名系统中查验报名状态,以确保报名成功。如报名人员信息有误,可以在交费期限内向市考办申报修正,但所选考区和报名点不能修改。

考试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可通过地方考委会查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

命题人和评卷人信息,以及经评阅的考生答卷,属于工作过程中的内部管理信息,按照工作秘密管理,不对外公开。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只考两科: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一般报名考试费用为每科70元,两科总计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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